| 加入收藏夹 | 返回宁波网首页 | 博客 | 论坛 | 时尚 | 娱乐 | 影院 | 电视 | 音乐 | 健康 | 汽车 | 旅游
对 话 BO播报 三江时评 网友播报 网上调查 网友贴图 论坛精贴 点击排行 网上电视 外媒看宁波 图 片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白酒提税:“内部消化”还是“顺势涨价”?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月09日 15:25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27802780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7日,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载文引述有关人士明确表示,重核计税价格不应成为白酒涨价理由。提高消费税所增加的税负,企业应该采取措施加以“内部消化”(8月8日《广州日报》)。

  理论上讲,以上说法对极了。长期以来,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酒类消费税主要是在生产环节从价征收,大型白酒企业为了避税,都会设立自己的销售公司,一般先将生产的白酒低价出售给销售公司,然后加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此避税。现在,税务部门改变策略,把征税环节从白酒企业转向销售公司,就能防止企业避税。既然让你交的是本来就应该交的税,你有什么理由涨价?

  不过,企业可能并不承认这番道理。过去是少交了税,因此增加了利润。现在税额增加了,利润必然减少,要想保持利润不减,必然涨价,把多交的税补回来。

  因此,以上说法虽然正确,企业未必买账。即便企业不通过“内部消化”来抵消税收的增加,就是要提价,税务部门可能也没什么办法处置企业。这样一来,以上说法就几乎属于正确的废话。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白酒行业 白酒 
 [1] [2] 下一页
稿源: 广州日报  编辑: 崔燕
相关报道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专题 分类
宁 波 热 点 国 内 聚 焦
国 际 纵 横 年 度 专 题
社 会 热 点 文 化 教 育
综 艺 娱 乐 体 育 天 地
实 用 宝 典 科 技 财 经
最新 专题
石家庄房屋倒塌
乙肝检测该不该取消?
水价调整
白酒消费税
中国导演退出墨尔本电影节
进入更多专题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4-27802780 87685148
热线传真
0574-27802780
投稿邮箱
edit@cnnb.com.cn
报料邮箱
news@cnnb.com.cn
联系地址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