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近日,备受关注的物业税开征被写进《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三年 (2009-2011年)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表》。作为深圳市第四轮财政体制改革内容之一,《安排表》提出,将简化房地产税税制,适当探索开征物业税,合并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制订物业税税基评估技术标准,建立物业税税基评估系统,积极推进深圳开征物业税试点工作。据悉,深圳是首个把开征物业税提上官方日程的城市。
不过,7日深圳市地税局对盛传的“物业税或将在深圳首先开征”传闻予以否定。深圳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不会成为首个开征物业税的城市,但或许会成为全国多个(开征物业税的)试点城市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