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 市人事局等)
主要答复内容:为帮助解决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通知》,明确要求安排专项补助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到研发园区、留学生创业园、服务业产业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各类基地创业。对高校毕业生兴办实体,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和贴息、创业补贴和奖励等方面给予优惠和支持。对积极开展宁波生源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的在甬高校,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资助。对在甬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班学生,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前,一些街道(社区)还积极为大学生创业代办审批、注册手续,帮助解决在注册企业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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