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民办幼儿园收费和管理的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主要答复内容:在规范和完善社会力量办园行为,保证幼教事业健康发展方面,我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相继出台了《宁波市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暂行规定》、《宁波市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等,进一步提高各级各类幼儿园的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师资培训工作,改善教师待遇;三是成立了宁波市学前教育研究会民办教育分会,加强行业自律与规范;四是开展学前教育专项督查,加强指导与管理,努力提高全市幼儿园的办园水平,使适龄儿童接受更好的学前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