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违法行政问题(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法制办)
主要答复内容:当事人对县(市)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执法不服,经过信访答复仍然不服的,当事人如果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网友没有谈及具体的行政行为,只谈到人民法院认为不属于受案范围,据此,这位网友提到的违法行政,可能不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内,这样的话,仍应通过信访渠道寻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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