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显龙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公告,撤销蒙牛、伊利、光明三家企业液态奶产品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重申今后将不再直接办理与企业和产品有关的名牌评选活动。这是质检总局在加强企业监管和明晰自身定位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 在这次影响恶劣的“三鹿奶粉”事件中,受到公众谴责的不仅是无良厂家,授予制奶企业“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的国家相关部门也受到质疑。人们不能不问的是,三鹿、蒙牛等公司“国家免检产品”资格是如何拿到的?获得免检资格的企业,监管部门真的就“一发了之”吗? 对普通老百姓而言,购买商品尤其是事关生命健康的食品,图的就是“吃着放心,用着安心”。而企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急需有一个权威机构来对其产品质量予以认可,于是各类“评选”和“标志”等认证活动才有了市场。 从推进中国名牌发展战略的角度看,这样的活动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随着评选的过多过滥,围绕公平公正的争议和质疑不断升级,造成一些混乱。事实上,商品质量的优劣,最终只能由消费者说了算,没有哪个产品的品牌是靠行政机构或其所属的中介组织人为评选出来的。 此次的“三鹿奶粉”事件,继“牙防组”事件之后,使公众再次对监管部门颁发的“名牌产品”产生了信任危机。因为不少消费者购买三鹿婴幼儿奶粉,就是冲着质检部门颁发的“名牌”招牌去的。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一个民族品牌的培养和壮大往往需要付出大量心血。作为企业,提高品牌意识,追求利益最大化,固然重要,但不能忘了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了一时利益而杀鸡取卵;作为质量监管部门,更应该站在振兴民族产业的高度,以扎实严格的监管,呵护来之不易的民族品牌。不能乱发“招牌”,更不能发了“招牌”就当“甩手掌柜”。这样不仅是对企业和公众的不负责,对政府公信力的伤害也是无法弥补的。 9月21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在北京看望“奶粉事件”患病儿童时,深刻地指出,“在这起事件中,暴露出政府监管不力,也反映出一些企业缺乏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我们不仅要追究领导责任,对这样的企业,也要坚决整顿、处理,一个也不放过!” 近日来,全社会各方联动,快速处理“三鹿奶粉”事件的透明度和力度,令人在愤愤之余备感振奋——监管部门和地方领导被问责,企业负责人被刑拘,患病婴儿得到及时救治,合法奶农的利益受到保护……如果各方合力以此为契机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净化市场环境,就可以如温总理期望的那样,“把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抓好,让坏事变成好事”。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