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卢 磊 实习生徐黄河)记者昨日从市征兵办获悉,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卫生部于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部分征兵体检标准的通知》,对征集对象的体检标准作出部分调整。 在身高标准方面,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由原来的168cm以上调整为170cm以上;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由原来的176cm以上调整为180cm以上;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由原来的165cm以上调整为170cm以上,对于个别体格条件优秀的应征青年,身高可以放宽到165cm。 在体重标准方面,个别体格条件较为优秀的应征男青年,体重可放宽至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在视力标准方面,陆勤人员中,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由原来的不低于4.8调整为不低于4.7,左眼裸眼视力由原来的4.6调整为4.5;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坦克乘员、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每眼裸眼视力由原来的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4.8。 在辅助检查方面,血常规检查中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酶法检测丙氨酸氨基转酶由原来的大于40单位为不合格调整为如大于40单位、小于或等于50单位,要集合临床物理检查,参考当地常用数值进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可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丙氨酸 氨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