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在这样一个新的起点上,党中央召开十七届三中全会重点研究解决农村改革问题。解决三农问题将有什么新举措?如何搞好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网友普遍对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安徽凤阳小岗村考察期间的谈话寄予厚望。 1如何保障农民流转土地的收益? “土地流转”是农民把土地承包权转手他人,从中获得货币报酬或比照货币的实物报酬,这样就必然存在卖者竞相高价卖地、买者竭力低价买地。如果“土地流转”在全国同步展开,由于价格互相攀比,很有可能会在比较高的价位上才能成交。一旦“土地流转”市场形成,很难避免购地者把地炒起来——仍然美其名曰“再转包”。届时农用地增值,如此形成一波高过一波的农用地地价,并使全国的地价空前膨胀,犹如过去的“炒房”。 完善土地补偿机制,严格限制土地非法倒卖。20年内土地增值的收益溢价应该归于原有农民。杜绝土地被廉价流转,被高价倒卖。 要进行农村土地改革,就要出台相应的农民社保体系,不然就会出现无产农民,无居所,无资产,无社会保障,成为真正的流民,社会稳定就可能出现大问题! 2城里人能否到农村流转“二亩地”? 如果农村土地流转改革的政策出台了。“允许农民转包、出租、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我——作为一个城里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到农村去“流转”二亩地吗? “流转”二亩地干什么?我把这二亩地围起来,用一亩地种菜种水果,一亩地养鸡鸭。这亩地种的菜和水果,不会有农药污染,吃起来放心;那亩地养的“土”鸡“笨”鸭,吃起来味道也足。这样一来,我家的主要食品问题基本可以解决了。节假日我们也可以让孩子参加一点生产劳动,回归自然。平时可以按每天10元委托当地留守的农村老人孩子帮忙照顾一下。这样一来,对他们来说一年可以增收4000元。 3如何保障农民土地流转话语权? “土地流转”改革,关键在怎么确保农民作为单个公民的权力可以公平应对政府公权?怎么确保农户作为单个经济实体可以应对强势经济集团?怎么确保自然社会个体可以应对社会团队或者说客观存在的黑恶组织?这些问题不解决,“土地流转”的后遗问题巨大。名正言顺失地的后果可能是名正言顺的难民,期待的农民富裕可能成为多数人的赤贫。 我们拥护这样的改革,但我们更希望改革一定要完善法律制度,尽量减少公共权力暗箱操作的可能性;制度一定要公开透明、尽量杜绝强势资本横行霸道的可能性。 4如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土地流转一定要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之上,而家庭土地经营规模可大可小,具有很大弹性。土地流转过程中,中央一定要规范基层政府或村级组织的行为,杜绝违规操作现象。特别是一些地方基层干部在利益驱动下,搞花样翻新、硬性调整,经过行政手段集中起来的耕地,用于“粮改非”,这既违背了农民的意愿,也一定程度上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 对于耕地,不论怎么流转,仍然要种粮食。流转之后,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逐步变成大农场模式,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业生产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5是否仍然要保持二元户籍政策? 土地流转改革,给了农民对自己那份土地长期承包的自由并同时给了流转的相对自由。完全自愿或被迫流转自己土地的农民能不能在国内自由迁徙?二元体制、居民身份、社会保障不解决,城市乡村“围墙”不拆除,“土地流转”后富裕劳动力的问题就不好解决。 很多人对土地流转寄予很多期望,他们期待土地流转可以从小农经济过渡到“大农业经济”。但要想通过土地流转减少农业人口,关键还需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而城市化的关键是改革二元户籍政策。 土地流转最大的好处就是加速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距。如果继续保持二元户籍政策,岂不是白费?须知造成城乡差距的真正原因是城乡二元户籍政策,把失地农民留在农村并不能缩小城乡差距。因为种地的收入并不会因为土地流转而增加,农村如果还是那么多人,人均收入就不会增加。因此,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有户籍制度改革配套才行。 6拿什么来为土地流转改革护航?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一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复杂的事;是一件牵扯到8亿农民切身利益和我国粮食安全的事;是一件关系到我国经济能否健康快速发展的事;也是一件事关我国社会稳定的大事! 因此,必须以稳定和自愿为前提,以合法、合理、公平、发展为原则,以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方式,要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搞大跃进,不盲目跟随一哄而上!我们要以示范引导、用事实说话的办法,科学合理的走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路子,以实现我国农村土地使用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以实现我国农业走上适应现代市场的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的现代农业之路;以实现发展产供销相连接、农工贸一体化的集约农业。 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我们不能拿人民的利益来做试验!因此,我们要在反复调查研究、反复试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模式,然后再以严格的制度作保障,以健全的法律法规来护航。 本篇新闻热门关键词:菜种 出租 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