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我国将完善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客观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生产服务成本变化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形成机制。 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上,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医生提供的服务,实行分级定价。 在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上,合理调整政府定价范围,改进药品定价方法,利用价格杠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促进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使用。对新药和专利药品逐步实行上市前药物经济性评价制度。对仿制药品实行从低定价制度,抑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