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活动预告: 2008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将于2008年9月19日至23日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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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人才科技周活动精彩纷呈,包括宁波世界创新工业设计展览会、韩国创意设计展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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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中国宁波国际人才高层论坛征文选登

宁波市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的现实思考

作者:厉孝忠 宁波工程学院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09月19日 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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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技能创新人才是高技能人才中具备较高专业创新素质的人才,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业大军中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他们在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建设创新型城市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一、加快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的重要意义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加快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加强高技能创新人才工作,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的高技能创新人才,稳步提升我国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增强我国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和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社会氛围,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宁波正在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积极推进从“宁波制造”向“宁波创造”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进而实现两个“率先”的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把科技创新作为基本战略,大力引进和培养各种人才,加大对紧缺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力度,同时,必须加快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形成强大的人才竞争优势。近几年来宁波十分重视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开发和研究,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积极推动观念创新、政策创先、机制创活、服务创优,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技能人才数量增加迅速,大部分高技能人才也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这为构筑区域人才高地、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宁波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高技能创新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

  建设创新型城市,需要大量创新型人才,不仅需要从事原始创新的人才,而且也需要大量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人才,而高技能创新人才大多属于后者。目前,宁波虽然人才总量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真正能够站在科技前沿、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人才十分奇缺。截止2006年底,宁波拥有各种技能人才共计145.08万人,高技能人才8.56万人,而高技能创新人才数量就更少。同时高技能创新人才队伍的结构也不合理,老龄化趋势明显,中、轻年高技能创新人才奇缺。据对709名曾作出各种技能创新的技能人力调查发现,30岁以下的28名,只占4%;31-45岁的365名,占51%;46岁以上316名,占45%。现有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和工作生活环境、劳动工资福利等方面,都还存在一些不足。。

  2.技能创新教育落后,创新能力不强

  当前在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中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当前各类职业技术学校偏重对学生的技能教育,轻视学生综合素质特别是创新素质的教育,导致学生工具化,缺乏创新意识。二是由于知识面狭窄,综合素质差,许多学生认识、处理问题容易产生片面性,走极端,不能正确对待人己关系、物我关系及各种社会关系,有的甚至自暴自弃,不求上进。三是工具化的教育,使学生学习的功利目的明显,满足于死记硬背与机械的模仿,缺乏充分的想象力与创新能力,遇事反应迟钝、冷漠,不易产生情感与兴趣,与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创新型技能人才有很大的差距。

  3.政策法规不配套,保障机制不健全

  “十五”以来,宁波人才政策法规有了相当的完善,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例如没有完全开放的户籍制度,制约了高技能创新人才地区之间的自由流动;现行的职称评聘制度不够科学,只注重学历和经历,而忽视实际业绩,不重视创新能力因素;在培养和选拔人才上,较多考虑人才的人际关系,特别是跟领导的亲近关系,强调的是“听话”,竞争择优程度较低,阻碍了优秀人才创新能力的发挥;对高技能创新人才的激励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另外,各级政府对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投入力度不够。再加上长期以来,社会还普遍存在着把学历和身份作为人才的唯一衡量标准,人们没有把技术工人作为人才看待导致高技能创新人才在社会上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尊重,影响了高技能创新人才群体的形成和发展。

  三、宁波加快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的对策措施

  1.转变观念,营造高技能创新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

  形成尊重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风尚。培养和造就高技能创新人才队伍,要努力营造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尊重和争做高技能创新人才的社会风尚。要像尊重高级专家那样尊重高技能创新人才,像重视高级专家的培养那样重视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培养,像关心高级专家的成长那样关心高技能创新人才的成长。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注重能力和实绩。为高技能创新人才营造一种自由自在的氛围,对高技能创新人才在工作上要积极放手,大力支持,而不要责备求全,应该宽容和理解高技能创新人才的失败。可以专门为高技能创新人才量体裁衣,设计有别于普通员工的弹性工作制度,不拘泥于时间和地点,为高技能创新人才创造一个宽松的创新环境。

  把高技能创新人才管理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牢固树立高技能创新人才是一种能动的、开放的、流动的资源的观念,打破传统的身份界限,把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使用纳入到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中,建立起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既相互并列又相互融通的现代人才体系,把培养、吸引和使用好高技能创新人才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任务列入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营造高技能创新人才开发宽松的政策环境、发展环境、人文人居环境,形成吸引创新人才,留住创新人才和有效集聚创新人才的“高地”效应。

  2.更新理念,改革高技能创新人才教育模式

  创新技能教育思想,更新技能教育方法。职业技术教育必须向素质教育转变,它不仅是单纯的就业教育,更是造就人的工程,是扩展学生知识和才能以及培养其判断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过程。学会认知(learning to know)、学会做事(learning to do)、学会共同生活(learning to live together)、学会生存(learning to be)是世界各类教育的宗旨所在,也应该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宗旨所在。因此,要注重教给学生学习知识的思维方式,在最短的学习时间内掌握和运用日新月异的信息,改变传统的以教师、教材和课堂教学为主的呆板的注入式教学方式,注重素质教育能力的培训,营造一种鼓励学生自由讨论、敢于标新立异的氛围,采用现代化的教学手段,建立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教学方式。要注重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强化信息技术教育,运用现代化教育技术进行教学,不断提高教学效果和效率,使学生得到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培养学生搜集、储存知识信息的能力以及分析、研究、加工、创新知识信息的能力。

  创新技能教学模式,改革技能教育内容。充分依托行业和企业优势,不断深化技能教学改革,积极探索产教结合、校企结合的技能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订单式”教育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根据其对不同规格的人才需求情况,提出订单,由学校按照用人单位提出的规格、数量进行培养。二是“工学交替制”培养模式。即把整个学习过程分离为学习和企业工作交替进行的过程。在教学组织上采取分段式教学,实行工学交替制。三是校企联合培养模式。选择合作基础良好,关心高职教育发展的几个代表行业先进水平的大中型企业作为合作伙伴,采取共同出资、共同培养的方式,建立二级学院。同时,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内容进行必要的改革。首先要从知识型劳动者和智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出发,根据知识发展的需求,打破各工种、各学科间的壁垒,加强学科间的联系。其次还要研究行业科技发展前沿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以及新的职业技能,及时更新知识内容。

  整合技能教育资源,重构技能教育体系。应针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健全和完善以企业行为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和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和社会支持相互结合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有关主管部门应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并通过技术交流等活动促进高技能创新人才的成长。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宜将高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作为企业经营管理者业绩考核的内容之一,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同时,建立高技能创新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支持和鼓励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强高技能创新人才培训基地的建设。

  3.创新体制机制,搭建高技能创新人才施展才华平台

  建立高技能创新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和表彰激励机制。应进一步推行高技能创新人才聘任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技能岗位的创新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创新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应充分发挥高技能创新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在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政府、企业要加大财力投入力度,积极促成高技能创新人才创新成果的转化。应引导和督促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和经营状况,完善对高技能创新人才的激励办法,对优秀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实行特殊奖励政策。积极探索有利于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创新创造的收入分配制度。企业应对高技能创新人才在聘任、工资、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制定相应的鼓励办法;对参加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并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应从成果转化所得收益中,通过奖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奖励。

  鼓励高技能创新人才自我发展,建立和完善考核评价、竞赛选拔和技术交流机制。建立和完善高技能创新人才考核评价和技术交流机制,要大力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一步突破年龄、资历、身份和比例限制,加快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创新人才评价体系。结合生产和服务岗位要求,强化标准,健全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符合高技能创新人才特点的业绩考核内容和评价方式,反对和防止高技能创新人才考评中的不正之风。对技能高超技能、在工作岗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创新人才,进一步突破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级的要求,允许他们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完善高技能创新人才合理流动和社会保障机制,提高高技能创新人才配置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高技能创新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创新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等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应该开设专门窗口,为高技能创新人才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劳动合同鉴订、社会保险关系办理、代存档案等“一站式”服务。配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制度改革,做好高技能创新人才在不同所有制单位、不同性质单位、不同行业和跨地区流动中保险关系的接续工作,逐步突破部门、行业、地域和所有制限制,搭建有利于高技能创新人才施展才华的良好平台。

  厉孝忠,宁波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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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中国宁波网综合   编辑: 王丽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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