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宁波科技人才周 明日活动预告: 2008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将于2008年9月19日至23日举办
总 体 方 案
日 程 安 排
主 要 内 容
宁网独家
2007人才科技周活动精彩纷呈,包括宁波世界创新工业设计展览会、韩国创意设计展等活动
·慈溪重奖杰出人才20万元
·IT专业毕业生可以获补助
·高交会上35个科技项目当场签约
·科技创业大赛总结仪式圆满成功
·我市将大力推进六大类紧缺人才开发
主要内容  

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8年09月11日 15:54

  中国宁波第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洽谈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市党代会提出的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加快构建创新型人才高地的要求,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动合作,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四高一新”(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型)人才智力为重点,以专业化洽谈、效能化合作、人性化服务、安全化保障为主要途径,注重紧缺专业,选择优质高校,突出在职人才,提供优质服务,举办第十届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我市良好的人才整体环境,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长三角区域的共同繁荣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二、举办时间和地点

  (一)举办时间

  2008年9月19日至20日

  (二)举办地点

  1、主会场设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2、分会场设在宁波开元大酒店(宁波市百丈东路812号)。

  三、参会对象

  (一)招聘单位

  1、全大市各类事业单位和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长三角区域及其他城市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组团参加。

  (二)应聘人才

  1、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近百所受邀高校2009年毕业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人才;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工、技师人才,或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符合宁波市紧缺行业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市(地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四、活动内容和规模

  (一)“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

  “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继续突出企业主体、服务重点,通过专区设立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战略发展需求的具有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创新人才、留学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本届“高洽会”将根据专业需求,重点邀请全国70所重点著名高校的在读研究生6000人、全国在职“四高”人才2500人参会,总计参加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将在8500人左右。我市和长三角区域及其他城市将有500余家单位进场设摊,推出岗位5000个左右。

  (二)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

  根据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促进人才中介的专业化、职业化、高端化和市场化的要求,本届高洽会将新开辟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专区,并组织50家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在专区以图片、文字、现场介绍对接洽谈的形式,集中向参会企业及高端人才展示推介各人才服务业机构业务特色以及人才服务新产品、新项目。

  (三)人才智力引进培养合作签约

  组织10-20名高端人才举行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约仪式;组织1-2家国内外知名人才中介机构举行宁波落户签约或核准颁证仪式;举行3家海外引才引智基地合作签约仪式;举行第三批政府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位仪式;举行宁波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授牌仪式。

  (四)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国际合作论坛

  邀请10名国内外知名的节能环保专家,就工业生产节能减排,降低GDP能耗,控制大气和水土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专题研讨和讲解,并与我市发改委、经委、环保系统及工业经济相关领域负责领导和技术专家、工程人员开展互动交流。(五)系列专题宣传活动

  从6月至9月,在《中国人事报》、《上海人才市场报》和《浙江人事》上各做一期专题报道,侧重报道历届高洽会成效、经验、体会和第十届高洽会筹备情况;组织记者重点采访通过历届高洽会引进的10至20名优秀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若干国外智力合作项目,并在宁波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宁波日报》、《宁波晚报》、《东南商报》、《现代金报》等媒体开展人物专访系列报道和高洽会现场盛况成果宣传报道。

  五、邀请嘉宾

  1、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外专局领导各1名;

  2、省人事厅领导和有关处室领导3名;

  3、省教育厅领导1名;

  4、高校主嘉宾1名(另定);

  5、外国专家5-10名;

  6、高校研究生院领导或学生部门负责人20人;

  7、参加推介会、签约仪式、授牌颁证仪式和组团带队的嘉宾20人;

  8、浙江省外新闻媒体记者6人。

  邀请嘉宾和随行人员共计100人左右。

  六、交通补贴发放

  (一)邀请的高校嘉宾、组团带队和签约嘉宾的交通费和吃、住、行由市政府承担;

  (二)继续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才发放交通补助,具体标准为省内(宁波市除外)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他地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

  (三)交通补贴发放对象:

  1、应邀参会的高校2009年毕业在读研究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给相应金额的交通补助;不在邀请范围的高校参会学生和不在正式参会名单中的参会学生不发交通补助,但欢迎自费参会;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是2007年7月底以前毕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者);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技师人才,或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符合宁波市紧缺行业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地级以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7、为提高在职高层次人才的参会比例和人数,在保持原有参会人才对象和路费补助发放不变的情况下,拟增加向全市企业单位在08年度赴外招聘活动中达成意向确定引进,且在高洽会期间邀请来甬考察面试的上述高端在职人才发放相应的来甬考察应聘交通补助,具体标准为省内200元,华东地区500元,华东以外800元。具体名额控制在500名左右。

  (四)交通补贴发放办法:

  1、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会2009年毕业在读研究生,由参会高校指定负责人带队,经现场统一验证签名后,一律采取集体领取的方式发放交通补助费;或经高校同意后,采取控补助总额不控参会人数以“打包”形式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

  2、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博士人才和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3、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4、全市企业单位在08年度赴外招聘活动中达成意向确定引进,且在高洽会期间被邀来甬考察面试的高端在职人才,由引进企业出具证明,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来甬考察应聘交通补助。

  5、领取交通补贴验证须知

  应邀参会的在读学生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2)身份证;(3)来甬交通票据;(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参会的全国在职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2)学位、职称和技能证书原件;(3)来甬交通票据;(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参会的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2)职业经理人证书(需经宁波市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认证有效);(3)企业开具5年以上的任职证明和权威管理部门出具的业绩评估报告;(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参会的已确定意向引进的在职高端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2)宁波意向引进企业出具的证明;(3)学位、职称和技能证书原件;(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参会的创新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2)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书等;(3)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五)全市设摊招聘单位免收摊位费,长三角城市参会设摊单位按规定收取摊位费;进场洽谈的各类人才免收入场费。

  (六)提前在南京、杭州、上海、广州等大中城市人才网站和中国宁波网等门户网站发布高洽会相关信息。9月8日-26日在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和东方经理网(www.pmm.com.cn)上设第十届高洽会专页,参会招聘单位和参会高层次人才可通过网络进行对接。

  七、综合保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届“高洽会”在人才科技周组委会统一领导之下,具体组织实施由市人事局陈安平局长、孙国茂副局长、顾金飞副局长、市编办华声昌副主任、余龙达纪检组长、郑坤法副局长负责,相关单项活动的协办单位要指派专人配合。市人事局成立综合组、洽谈组、宣传组、保卫组、后勤组5个工作小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安全保卫

  “高洽会”举办当日,为保证各项活动如期安全举行,由市人事局专门成立安全保卫组,由相关处长担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局领导分管挂帅,在组委会安保部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

  (三)交通通讯

  “高洽会”举办当日,组织25辆免费公交大巴,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新舟宾馆——会展中心穿梭营运,以方便应聘人才赴会。长三角区域内参会的高校尽可能组织集体包车,直接运送参会应聘学生到洽谈会现场。、

  (四)经费保障

  “高洽会”场租费、布展费、水电费和接待费等工作经费和交通补贴经费由市财政按实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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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编辑: 庄伊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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