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7月23日报道,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目前,有关部门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录取资格,清华大学也未给该考生投档。
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系“高考移民”,当然有损该省其他考生的利益,有悖“公平”的原则。但如此处置,又缘何引发舆论对其的一片同情?
不得不注意:其一,该生以总分655分的高分摘取青海省文科状元头衔,即便取消其以牧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所享受的35分政策性加分,也已远远高出该省一本线;换在多数其他省份,也不难有“一个好的前程”。
其二,现行以省域为据统一划定分数线的招录制度,本身就颇受非议。少数教育不发达地区分数线走低或许可以理解,但京、沪等教育发达地区分数线同样走低,就凸显了不合理、不公平。如果说囿于教育发展、教育资源分布不平衡等诸多因素,如此划线,所指向的是起点公平问题,但依此逻辑,为何只是各省分数线不一,而非细化到各市、各县、各乡镇?
针对上述问题,破解之道,依愚之见,第一,在于将“以行政区划为本”转化为“以人为本”,总体上“实行素质面前,人人平等”。第二,将“便于行政管理”转化为“加强教育独立”。逐步取消或淡化行政干预,实行各高校自主招生,分数线自行酌定。由考生和高校站在同等地位,双向选择,考生可同时收到多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择一而上。那么,即便高校对相关边远地区有政策性照顾,但在考生,清华不取有北大,东家不录西家录,则远远降低了其铤而走险,突破“规则”的可能性。而教育、考试部门也不必耗费大量人财物力,一路围追堵截,吃力不讨好。(于立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