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白
今年青海省高考文科状元已被证实为“高考移民”,目前,有关部门已决定取消其在青海的高考录取资格;她所填报的志愿为清华大学,而在清华大学的录取当中未给该考生投档。在这里,笔者不免要为这位状元喊一声冤。
冤在哪里呢?消息告诉我们,“这名考生的户口、学籍、高考报名审查等资料均齐全,但这些资料中漏洞百出,有信息不实之嫌”。资料齐全,意味着在事先的资格审查中,这名考生完全符合当地的报考条件———至于资料是怎么齐全的,那是牵涉到“吏治”的另外一个问题。因为其“移民”的前提,资料自然会漏洞百出,那么,当初为之办理相关手续的各个部门难道发现不了吗?连我们局外人都知道这是秃头上的虱子,他们难道不心知肚明?因此,“高考移民”的出现,高考录取制度的缺陷是一个方面;而导致“高考移民”成功,关键却在于“吏治”。东窗事发,只将板子打在考生的身上,就让人为考生感到很冤枉。这样的板子,我们已经见识许多了。
现行的高考录取制度,在遴选标准上还非常不平等。比照同一所高校在不同省份的录取分数段,就能一目了然,在此省可进重点院校的分数,在彼省可能还踏不进高校的门槛。没办法,教育资源不平等,导致教育质量参差不齐。这在古代也是一样,那时候不叫高考而叫科举而已,今天的人们总是力图澄清二者的区别,但却美滋滋地借用了人家的状元称谓。为了金榜题名,昔时也有“科举移民”。比如说唐朝,县试、府试之后,合格者始给予解状,送尚书省。因为京兆(长安)、同州、华州(俱在今陕西境内)解送的录取比例最大,而解送名单上列为前十名的,有时全部及第,一般也十得其七八,所以天宝(玄宗年号)后士子“莫不去实务华,弃本逐末”,也就是动“移民”的主意。我们看到,下邽人(今陕西渭南)白居易,“始举进士,与侯生俱为宣城(今安徽宣城)所贡”;和州(今安徽和县)———另说为苏州人张籍,则为韩愈本人在徐州主试时所荐送。当然,那个时候不叫“科举移民”而叫“冒籍”,冒充籍贯的缩略吧。
青海这位状元之所以“露出马脚”,是因为考得太好,用当地官员的说法是,“牧区教育质量普遍不高,考出这么高的分数实属罕见”。可见该“移民”毕竟还是一个人才,即使她不用“以牧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享受了35分的政策性加分”,单凭620分的成绩在多数省份也都大大跨过了一本线。人才而没有书读,旁人不对其感到冤枉?明代宗景泰四年(1453年),“顺天举冒籍者十二人”,处理的办法是,“已中式者斥不录,未中式者终身不许入试”;旋即,以其过于严厉又“令斥回者仍许再试”。今天我们该怎样对待这位人才,十分值得关注。应当是两种结局吧:一种是事后“明察秋毫”的诸葛亮们幸灾乐祸,把平日里不当回事的规章忽焉看得无比重要起来,对此“毫不手软”;另一种是像前几年海南的那位也是“高考移民”的状元一样,给香港高校网罗了去。倘若还有第三种:谁都不要,回家去补习一年吧。那就更要为之喊冤了。
客观地说,国家既然制定了录取水准的地域差别,“高考移民”就势必对移入地的考生造成了不公平。在这个前提下,“吏治”尤为重要。但凡能“移”成功的地方,一定是“吏治”不堪一提,得了好处(应该如此吧,臆断)就“门户洞开”的地方。这个问题不解决,今后还不知会有多少“高考移民”,不知还要为多少人才喊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