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我和局里的几位同志一起,冒雨前往我局结对单位——奉化市溪口镇徐溪村,这是我履新后第一次走访结对单位。该村与全国闻名的溪口风景名胜地仅一步之遥,风景优美,生态环境良好,民风淳朴。但该村集体经济非常薄弱,村年收益仅有万余元,是名符其实的“贫困村”。我们当即兑现专项扶贫款8万元,用于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并将该村列入2008年度环境整治村之一。同时,我们还与镇、村领导一起就村里的发展进行了有益的探讨。通过为结对单位送服务工作,我更加感觉到一份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对新形势下如何搞好扶贫帮困工作引发了一些思考。
思考之一: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既要“身入”更要“心入”。领导干部要满腔热情、真心实意地为困难群体送服务,不能满足于去过了、看过了、扶贫款到位了,就算工作落实了。要切实帮助困难群体、困难家庭和困难党员等弱势群体排忧解难,既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更解决他们的长久之需,从而在党委政府和困难群体之间搭起一座连心桥。
思考之二: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既要“授之以鱼”更要“授之以渔”。要创新扶贫帮困新路子,不能搞救济型的扶贫帮困。必要的送钱送物固然重要,可以解决困难群体的一时所需,但更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尽快找出一条脱贫致富的新路子,增强他们的“自我造血”功能,即所谓的“授之以渔”,如可采用智力扶贫、科技扶贫、政策扶贫等多种手段和形式,避免“年年扶贫年年贫”的现象。
思考之三:开展扶贫帮困工作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唯上”更要“唯下”。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扶贫帮困工作的目的和要求,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积极主动地为困难群体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又要把困难群体需要不需要、满意不满意,作为扶贫帮困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多办顺民意、解民忧、谋民利的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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