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所用国歌和会歌正式发放场馆使用。
本报讯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礼宾仪式和颁奖仪式上使用的国歌和会歌,日前完成制作,昨天正式发放场馆使用。按国际惯例,这些歌曲皆由奥运会举办城市北京录制。此次奥运会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长度将比以往增加2秒。
昨日上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所用国(会)歌移交仪式举行。按照国际惯例,参加奥运会、残奥会的207个成员的国(会)歌,均由奥运会主办城市录制,担任此次录制任务的是北京交响乐团。
据了解,此次共录制212首歌(乐)曲,除了207个成员的国(会)歌外还包括: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会歌长版和短版2首,国际残奥会会歌1首、百慕大群岛和开曼群岛除国(会)歌外的欢迎乐曲各1首(这两地的代表团或运动员在欢迎仪式和颁奖仪式上使用不同的乐曲)。
北京奥组委文化活动部部长赵东鸣介绍,根据国际奥委会要求,为便于奥运会相关仪式的举行,此次录制歌(乐)曲时长均在90秒以内,由于需要,国际奥林匹克会歌特别录制的加长版,将在国际奥委会主要的会议地点播放。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播放时间为50秒,比以往加长2秒,其在音乐配器方面更加精细,增加了乐器的声音,更充分完美的表达了国歌旋律、意境。
昨天发布会现场还播放了中、俄、德三国国歌,音乐的制作受到评审专家组的好评。奥组委对外联络部部长赵会民表示,这些歌曲已经作为奥林匹克文化遗产之一,将在2010年的冬奥会、2012年的夏季奥运会上使用。北京交响乐团团长谭利华表示,颁奖用国(会)歌继续在下届奥运会使用,在奥运会历史上尚属首次。(刘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