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舒圣祥
7岁开始写作、现已出版9部作品的“90后美少女作家”蒋方舟,今年也参加了高考,并在1月通过了清华自主招生的考试,清华同意将降60分调档。(7月8日《京华时报》)
“清华降60分调档录取90后少女作家”的新闻甫一登出,立刻引起了公众的强烈关注。以“作家”身份被降分调档,语文成绩却只有117分,网友争论颇多。
笔者查阅了清华大学2008年的自主招生简章,一般的自主招生人选可享受降20分录取;“成绩突出者”可降30分;“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享有更加优惠的录取政策。显然,从蒋方舟被允诺的优惠条件来看,当属“特别优秀者”之列。仅就个案而言,蒋方舟被清华录取,应该是合理的。
但是,如果上升到整体的高度,在程序公平与机会公平上也并非没有瑕疵。首先既然自主招生是一个加分筹码,那么,是否所有人都公平享有参加的机会?清华的招生简章上写着“自主招生申请以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换句话说,想得到参加自主招生的机会,基本上必须首先得到学校的推荐,这显然不符合机会公平的要求。
再有,如何保证各高校都充分珍视而不是滥用自主招生权?高校滥用自主招生权,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考生对自主招生考试存有异议,该如何得到救济?换言之,如何确保高校自主招生和以分数论英雄一样“可控制”?显然,类似的制度建设要明显慢于自主招生的推广进程。
在实质公正或结果公正意义上,何谓高考公平无疑是难以定义的,可以掌握的大概只是实现公平的基本原则。意即:程序公平优于实质公平——因为前者比后者更客观也更具可操作性;机会公平优于结果公平——因为前者是后者的必要前提和先决条件。大家之所以普遍认为统一考试并以成绩说话的方式更加公平,其实正是偏爱程序公平与机会公平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