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昨日上午,志愿者在海曙郎官社区上门向居民发放环保袋。 (冯春鸣 管文颖 摄)
看看我的环保袋
昨天上午,北仑区新碶\街道芙蓉社区居民拿出自己制作的环保袋,参加社区举办的“绿色奥运我先行”环保袋展览。 (李岩宏 陈张坤 摄)
本报讯(记者冯春鸣)昨日上午,海曙区团委与宁波狮丹努集团有限公司团委联合举行大型公益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8000个环保购物袋。
据了解,本次发放的环保袋由宁波狮丹努集团提供,用无纺布面料制成。发放活动在全区8个街道同时展开。除了现场设点发放、挨家挨户上门发放外,一些街道还举行旧电池兑换环保袋、塑料袋换环保袋等多种形式来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在南门街道郎官社区,一位姓王的中年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作好了不用塑料袋的准备,除了刚刚领到的环保袋之外,她还用棉布缝制了四个购物袋。
近段时间,有不少部门、街道、社区、企业均开展各种形式的环保公益活动,向市民免费发放环保袋。在海曙,据不完全统计,向社区居民发放的环保袋已有两万余个。在江东、江北,大多数街道都举行过各种形式的环保袋推广活动。还有一些热心的社区居民自己动手制作环保袋,无偿提供给左邻右舍。
记者还了解到,市人防办本周日将在中山广场举行绿色环保和人防知识大型宣传活动,免费向社会发放1万个环保袋。
此外,昨日本报报道的组合式竹篮子也得到市民青睐。昨日,一些读者联系本报准备购买。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塑料编织篮也有不少推崇者。近日,家住黄鹂新村的庄老先生致电本报,表示了免费教授大家编织塑料篮的意愿。据庄老先生介绍,多年来,他已经编织了400多个塑料篮赠送给亲朋好友和邻居。有意学习编织塑料篮的市民可与我们联系。
违规提供塑料袋可举报工商12315热线受理
本报讯(记者张燕通讯员宣文)从6月1日起,全市工商部门将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限售限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商品零售场所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或向消费者无偿、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商品零售场所采购塑料袋未建立购销台账的,将被处以最高2万元的罚款。
市工商局表示,根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可自主制定塑料购物袋价格,但不得有以下行为:低于成本销售;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采取打折或其他方式不按标示的价格向消费者销售;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否则将被处以5000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商品零售场所应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否则将被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工商局近期将对商品零售场所提供塑料袋的行为进行重点监督,消费者若发现有违规现象,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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