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择校生,三区将一如既往地采取调控措施。
海曙区规定,对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小学就读,而选择其他小学的,学校将通过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加以调控。该学童只限于该校小学段教育,不包括小学毕业后对口中学的教育(国有民办学校中海曙区户籍的学生除外)。一年级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城区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为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江北区规定,自愿放弃户籍所在服务区学校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其他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视其为本服务区适龄儿童。
小学择校的学生升入初中段学习,如毕业小学所对口的中学学额较满,择校生应回到户籍所在地中学就学或由区教育局安排有学额的学校入学。
对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就读,而就读于其他公办学校的,将通过行政和经济手段加以调控。
江东区也规定,一年级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本服务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城区其它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以后又想转回服务区学校的,不再将其视作本服务区儿童,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对有城区户口,未按“就近入学原则”在区教育局划定的区域对口小学就读而选择其他小学就学的适龄儿童,只适用于本区小学阶段,小学毕业后,由区教育局重新安排在其户籍、房产相一致的所在区域小学对应的中学就读。若户籍和房产所在地不一致,则由教育局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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