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月上旬开始,阜阳市医院陆续收诊了多例发热病症儿童。在3天时间内,连续出现5例患病儿童死亡。于是,关于“怪病”夺取儿童生命的传言在阜阳广泛流传。可直到4月15日,当地媒体才第一次公开病情,但公开的信息称,该病为呼吸道感染疾病,并非传染病。(南方都市报4.28)
又是拖延不报,又是反应滞后。原来在卫生突发事件到来之时,我们仍然是那么的手足无措。从3月上旬阜阳就开始出现儿童“怪病”患者,3月27日第一例病人死亡,到4月15日阜阳当地媒体公开病情,这个时间是如此的漫长,而这一切的代价是5个孩子的生命。在现在医学如此发达,医术如此高超的今天,原来有些疾病我们还是束手无措。
当地公开的信息称该病为呼吸道感染疾病,并非传染病。可最后的结论确是肠道病毒EV71感染。一个呼吸道感染,一个肠道感染,两个结论的差异竟然如此之大,简直叫人搞不懂。如果阜阳市的专家早早就做出肠道病毒感染的判断,即使是按照儿童手足口病来治疗,那也许就不会有今天789名儿童感染肠道病毒EV71,19人死亡这样一个可怕的后果。
3月份就已经传言四起,可我们直到4月27日才直到事情的真相,才直到有那么多的孩子感染了怪病,有19个年轻的生命远去。我们不知道这是一场天灾还是人祸。如果上报安徽卫生厅的时间不是3月31日而是出现怪病患者之时,或者出现第一例死亡儿童病人之时,如果卫生部的专家能够早点到来,这起公共卫生事件也许就不是今天这样一个惨痛的结局。
阜阳儿童怪病事件暴露了我们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的脆弱。在大量儿童“怪病”病例出现之初,如果医院无法确诊,无法应对,那就应该作为突发事件即使上报,而不是非得等到出了人命,而且是4、5条人命时才认为是突发事件。现在看来,阜阳怪病事件从医院到当地卫生部门,再到卫生部的时间超过了1个月,明显过长。更可怕的是,当地政府因为听信了阜阳专家错误的诊断结果,做出了恢复上课的指示。
从另一方面看,在这起公共事件的处理上当地政府明显经验不足,而且有失误。3月份就已经谣言四起,可当地直到4月15日才公开病情,这说明两个问题:要么是当地政府没有对怪病事件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才那么长时间没有对传言做出回应;要么就是应对此类问题底气不足,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采取了拖的手段,看看再说。可透过阜阳市一位医疗卫生系统的工作人员“一直以来,在当地政府,一直是“内紧外松”:医疗系统内部下达了指令性文件,采取了措施,但对外没有公布”的描述,我们发现两者兼而有之。
阜阳儿童怪病事件是天灾,可依笔者看来,这更是人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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