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法制办同意,“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3亿多青年将于每年5月4日休假半天。
身为七十年代生人,虽然我已不再年轻,但仍然不甘心地自称为“我们青年人”——这样说是有现实根据的,因为我一直被告知按照联合国的标准,青年人的上限是45周岁。
也正是基于此,我才能理解,为什么年龄上了40的人,各路杰出人士还能被评选为上到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下到五四奖章获得者等各种专属青年人的称号。但是国务院法制办的五四放假青年的年龄标准一公布,我就有点坐不住了,往轻里说是发现自己不再是青年人了,往重里说是发现自己已经不知道谁是青年人了。
任何概念的内容都会随着政治经济和社会文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青年”的概念也概莫能外。比如,联合国于1985年国际青年年,首次将青年年龄界定为15至24岁之间,其后年龄上限又一路行情看涨,到了45岁。更新的提法也常见诸于报端,据说国际卫生组织已经考虑把青年的年龄上限提到60岁,只要在60岁以下都可以称之为青年人。这种一个“青年”各自表述的做法,使青年概念的使用出现了泛化的倾向。
以每年一次评选的“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来说,几乎没有一届的获选者年龄全部在14至28周岁的范围内,相反,倒是有不少人的年龄在四十开外,直逼联合国认定的年龄上限。为什么会出现青年标准的双轨制呢?难道五四“放假青年”和“获奖青年”不该是一拨人吗?再比如一对40岁的夫妻发生了摩擦,该怎么界定他们的婚姻生活状态呢?一般的说法是中年危机,但是如果套用联合国的年龄界限标准,将其定义为青年危机,显然是不准确、词不达意的。
国务院法制办提到的五四青年节放假的适用人群年龄段,是有标准出处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规定:团员年龄的上下限是14至28周岁。当然,政治概念也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当年设立的共青团的年龄上下限是否应该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化值得商榷,但在此之前,各地各行各业人士还是且慢急着与国际标准接轨,尊重本国的定义标准,承认自己在这个标准下“远离了青年”的事实吧。
麻烦的问题是,超过28周岁的青年怎么办,他们是不是青年,其政治权益如何才能得到保障?国务院法制办同意的“青年节”放假适用人群为14至28周岁的青年,那么,28周岁以后的人应该称为什么,是“新中年”,还是“老青年”?这似乎是抬杠的问题,但在放假这一福利面前,变得越来越需要搞清楚。否则,看着小弟弟小妹妹们快乐地放假过节,我们这些青年了很久,突然没有了年龄段归属感的“伪青年”,心里不是更加糊涂、不平衡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