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宁波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2307元和10051元,分别增长13.4%和13.6%。各级财政更多地向社会事业和民生倾斜,环保、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卫生等民生事业支出分别增长36.5%、25.9%、23.7%和73.1%。出台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城乡全覆盖。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新增27.2万人、24.6万人、15.3万人、43.3万人和38.3万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和180元,城镇职工最低工资、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得到较大幅度提高。新增就业岗位13.1万个,实现就业再就业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高度重视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工作,全面落实各项调控和扶持政策,尽最大努力保障粮、油、肉等重点商品的市场供给,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补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3.9%,分别低于全国、全省0.8个和0.3个百分点。深化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修订实施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廉租房管理等政策意见,推出经济适用房2500多套,完成老小区整治8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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