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朱宇邓少华实习生单玉紫枫)昨天下午,浙江省政府和宁波市政府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国务院于本月24日正式批准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这是继上海洋山、天津东疆、大连大窑湾、海南洋浦之后的中国第5个保税港区,也是浙江省唯一的保税港区。
副省长钟山宣读了国务院批复文件,市委副书记、市长毛光烈介绍了梅山保税港区有关情况。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张宝贵主持新闻发布会。副市长邬和民、省外经贸厅副厅长傅杜尔及市长助理陈利幸等出席。
保税港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是目前我国开放层次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区域,是国家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的先行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定位为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保税加工、保税物流等,拓展相关功能,其规划布局为码头作业区、物流仓储加工区和港口配套服务区等。
据国务院批复文件,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位于北仑区梅山岛,规划面积7.7平方公里。港区范围为:东至码头岸线(含泊位),南至梅峰路,西北以沿港路、梅山大道、港区路围合为界。梅山保税港区的功能和税收、外汇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洋山保税港区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务院在批复中要求,梅山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浙江省政府要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按规定程序履行具体用地报批手续,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前提下进行建设。要按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有关规定,组织保税港区隔离监管设施的建设,待条件具备后,由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海关总署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梅山保税港区的监管和服务工作,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
毛光烈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国务院批准设立梅山保税港区,是国家继续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新的举措,是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建设亚太地区重要门户的具体体现,进一步完善了浙江扩大开放的新格局,也赋予了宁波培育开放优势的新机遇,有利于宁波加快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梅山保税港区的设立,体现了中央对浙江、宁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更是中央对浙江省、宁波市对外开放提出的新要求,对浙江省、宁波市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毛光烈表示,宁波将抓住这次历史性机遇,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和“港航强省”战略,聚各方之智,举全市之力,加快梅山保税港区的开发建设步伐。要从明确发展定位上完善高起点规划,有序推进高水平建设,学习先进理念和先进经验,创新服务管理体制,以梅山保税港区的设立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改革开放力度,全力推进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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