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王娟)昨天,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岳维仲做客城市服务管理广播时透露,经适房再上市政策预计将于下月出台。届时,依照新政策如果违规将经适房出租,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岳维仲透露,市建委已经完成了经适房再上市政策的社会公示,也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待市政府批准后就可正式下发,预计政策正式发布的时间在4月份。据悉,今年2月,市建委对经适房再上市的相关政策向社会征求意见,对于已购经适房再上市,政策拟按照新房新办法、老房老办法,在政策下发之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出售,按照房屋售价的10%补交土地出让款;如果是政策下发之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如果再上市,将按照购买价格和出售时当地商品房平均价格的价差70%来交纳。
此外,按照去年北京实施的经适房新政策,经适房严格禁止出租,出租经适房将由区县住保部门责令购房人退回已购住房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岳维仲昨天透露,目前后续的处罚措施也已经确定,违规出租经适房,五年之内将不得再申请保障性住房。
针对有听众关于现役军人能不能申请经适房的提问,岳维仲表示,现役军人和其家属都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如果其在部队原有一处住房,在申请的同时退出部队的住房,或者说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在经济适用房配售以后,将部队的住房退出,那么这个家庭就可以按照无房的情况来申请经济适用房。如果部队的那个房不愿意退,那只能把部队的房作为现住房进行申请,在将来配售面积的时候要进行相应的核减。此外,对于远郊区县居民申请经适房的问题,岳维仲介绍说,部分远郊区县如怀柔,目前还没有自己建设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但是远郊区县会通过市里进行一部分调剂,通过调剂房源的方式进行解决。“就是通过将来的房源调剂方式把市里的一部分房源调剂给远郊区县,这个家庭还是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申请,将来通过调剂过去的房源再进行摇号、配售。”岳维仲表示。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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