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IT消息】(文/赵文元)3月13日,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正式提出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后,越来越多的电信专家呼吁,组建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应该成为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管理通信业”
根据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所作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就此,信息产业部将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业界传闻建立独立的通信监管机构的设想,在此次方案中并未得到体现。
独立电信监管机构应成改革方向
某电信经济研究院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对搜狐IT表示,此次设立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目的主要在于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探索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而设立独立的通信监管机构,应该是下一步的改革方向。
电信业观察家项立刚则在其搜狐博客中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以目前的方案可见,电信监管将会大大弱化,在未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里,电信管理部门只是作为一个司局,而未来的工业与信息化部却是以工业生产思路设立,领导配备、工作重点都很容易从工业生产而不是电信运营的思路来进行。
项立刚指出,事实上电信的运营和监管有一套自己的体系,它在管制理念、技术、管理手段等各个方面不同于传统的工业,也不同于其他行业。
国际普遍经验也成为专家们支持成立独立电信监管机构的主要理由。目前,包括许多发达国家在内的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独立的电信监管机构,如美国的联邦通信管理委员会(FCC)、英国的英国电信办公室(OFTEL)。
信息产业部目前的主要职能机构有:政策法规司、综合规划司、科学技术司、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电信管理局、经济调节与通信清算司、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信息化推进司、无线电管理局、外事司等。
2000年前后,我国相继在各地成立通信管理局,项立刚透露说,当时争议很大,甚至有些人认为完全没有必要,但是在其后的市场管制过程中,互联互通问题、市场公平问题、价格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还有对于健康的市场轶序建立问题,通信管理局的作用很大。
“《电信法》一直未出台,在我看来,电信监管机构应该依法设立。”陈金桥说。
人大代表:目前可在大部门内设国家电信局
专家们的呼吁同样得到了来自电信行业人大代表的响应。在大部制方案公布后的3月12日,中国网通河南分公司总经理沈明才等一批全国人大代表在接受《人民邮电报》下属中国信息产业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将向全国人大提出建议,在新组建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立相对独立的国家电信监管机构,即国家电信局。
沈明才表示,电信行业“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需要全国统一的管理。电信行业关系到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全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统一高效的管理机构,保证对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的统一、灵敏、快捷和有力。
根据目前的情况,沈明才等代表建议说,可以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内设立相对独立的国家电信局,负责对行业发展的研究、规划,负责重大事件的通信指挥、调度,负责技术创新的组织和标准统一,负责协调管理国际电信服务贸易,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的监管,负责电信市场的规范和协调。
电信监管机构直接对人大负责?
有电信专家相信,此次改革已为将来设立独立电信监管机构预留了空间。“现在先做生产的整合,将电信监管与现在信产部的其他职能分离到不同司局,待成熟后,肯定会做相关的调整。”对于项立刚的说法,万方咨询总监付亮评论说。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议案小组成员之一、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此前对媒体的解释,此次大部制调整的思路就是要将立法权和执行权分离,合并成大的部委后,各部委只享有立法权,而下面的执行和监督权利则放到全国人大去形成,或者在全国人大基础上成立预算委员会和拨款委员会,或者在人大基础上再产生独立机构辅助进行管理职能。
而被专家们作为范例之一的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就是一家独立的政府机构,直接向美国国会负责,接受来自国会的拨款。这样的作法,与竹立家教授的设想存在诸多相似之处。
由此,未来的电信监管机构会不会直接在人大的基础上产生,成为业内乃至社会一个值得关注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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