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6日电(记者邹声文)又是一年春草绿。2008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年任期将满,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在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立法者更加注重倾听普通民众的声音,监督“一府两院”更加注重实际效果,代表履行职责更有保障……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立法、监督、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书写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辉煌篇章。
审议、通过100余部法律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争取在本届任期内,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十届全国人大成立伊始,就确立了这样一个重要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攻坚克难,抓紧制定了一批新的法律,及时修改完善了一批现有法律,五年共审议、通过了100余部法律案。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妥善解决了一些立法难点,行政许可法、监督法、企业破产法、物权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先后通过实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统帅,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三个位阶层次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基本实现有法可依。
八次审议物权法创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之最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物权法,出席闭幕大会的2889名代表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高票通过了这部法律。
除内容条款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外,物权法本身的审议、修改过程也是一波三折。从首次提请审议到最后获得通过,它先后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一再刷新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案审议次数的最高记录,成为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典范。
由于物权制度既涉及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又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物权立法过程中,非常注重听取各方意见。仅仅是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全国人大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等就先后召开了100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并就立法中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专门举行立法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意见。
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普通百姓向最高立法机关当面表达意见
“我个人收入每月1500元左右。我认为个税的起征点应定为2000元……”2005年9月27日,在全国人大个人所得税法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立法听证会上,来自重庆的听证陈述人吴志才侃侃而谈。
对于调整个税起征点,广大工薪收入者十分关心。在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时,为直接听取公众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举行了全国人大历史上第一次立法听证会。无论是大学教授、律师、公务员,还是公司职员、煤矿工人、农民工,每位听证陈述人都把自己的观点当面传递给了最高立法机关。
虽然个税起征点最后只从1500元提高到1600元,但在许多人看来,听证会的意义远远超过这100元的调整额度。“能来到这里发言,当面传递老百姓的声音,无疑是一个很大的进步。”从河北专程到北京参加听证的宋景昌这样说。
全民参与劳动合同立法最高立法机关积极回应近20万件立法建议
2006年3月,山东临淄农民工王立涛的一封来信摆在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工作人员的桌上。这封信真实反映了农民工在劳动合同签订中面临的困境,并就制定劳动合同法提出了六点具体建议。王立涛在信中说:“希望这部法律能成为劳动者的天使和保护伞。”
普通农民工的这封信引起了最高立法机关的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当即表示,劳动合同法的条文设计将考虑农民工的特殊情况,注意保护他们的利益。
在劳动合同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这封信只是普通的一份建议。实际上,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方面的意见191849件,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又一项新纪录。
最高立法机关高度重视并积极回应包括农民工群体在内的各方面关切,对草案进行大幅度的修改,赢得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肯定。有关专家就此评论说,公布法律草案向全民征求意见,既是民主立法的重要形式,也已成为人民群众进行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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