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轿车保费调至950元
交强险下月起降费率
-新快报记者张潇
“交强险保额由现行的6万元提至12.2万,16种车型费率下调5%至39%。”昨天,保监会公布了交强险改版方案,备受争议的交强险将从2月1日起正式“变脸”。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对争议的焦点——“合并赔偿分项”、“剔除无责赔偿”等问题,新版交强险仅略微调整了相关的赔偿费率,因此,经听证之后定版的新交强险方案仍难以让广大车主“称心”。
新规
伤亡赔偿限额上调至11万元
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交强险总的责任限额(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将由现行的6万元提高至12.2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由现行5万元上调至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由8000元提高到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不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与此前公开听证的方案相比,最终的方案只是做了微调,根据初步测算,限额提高到11万元后,将可以使90%以上涉及死亡伤残的事故在限额内得到完全的赔偿。”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
对于新旧保单的衔接问题,保监会规定,对截至2008年2月1日零时保险期间尚未结束的交强险旧保单,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在2008年2月1日零时前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仍按原责任限额执行。
也就是说,自下月起,旧交强险保单持有人的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额将自动“切换”为新的12.2万元责任限额,从而享受交强险的“让利”。
下调平均幅度为10%左右
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新《交强险基础费率表》中明确,交强险共分42个车型,本次基础费率调整遵循的原则是调低不调高,最大限度减轻车主负担。据测算,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本次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下调后的保费为950元;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运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运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18%、30%。同时,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基础费率也有显著降低。
此外,社会普遍反映难以理解的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每次最高赔付额将由现行400元降为100元。
争议
车主:新版交强险保障不足
虽然最高保额翻倍,但不少车主和业内人士仍认为新版交强险保障不足够,尤其是其中的医疗费用赔付限额问题。在此前保监会举行的交强险听证会上,就有很多代表提出,在提高保额的同时“理赔不应区分死亡伤残和医疗费,不应进行类的分别”。也就是说,一旦出险造成人员伤亡,只要不超过最高限额,全部都应进行理赔。不过,新版交强险仍保持了原有的伤亡、医疗费用、财产损失等几大分项赔偿,且与伤亡赔偿由5万元升至11万元相比,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仅在8000元基础上增加了2000元。
“毕竟现在医疗费用很高,如果真出险,1万元的医疗费用很可能不够。”车主刘先生对记者表示,他同时认为保额调高虽然是好消息,但调整幅度对其并不具有吸引力。此前,也有车主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将交强险总保额调整到900元左右保障24万元,才可能满足需要。据广州财险公司的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在交强险外,还需再配置20万-50万元的第三者险、10万元的车损险以及车上人员座位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等几种商业车险,这样算下来,一辆价值10万元的6座以下家庭用车每年的保费支出在3000-4000元左右。
专家:无责医疗、财险赔偿略降
此外,对于交强险的另一个争议就是无责赔偿,尤其是无责财产赔偿问题,也就是即使交通事故一方没有责任,也要根据规定对对方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据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解释说,因为目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的机动车无过错时,仍需承担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赔偿责任。“在上位法不改变的情况下,交强险也无法剔除无责赔偿。”对此,有听证代表在听证会上建议,“相关法律法规不允许剔除的话,建议将赔偿限额定为1元,只作象征性赔偿。”
针对这一问题,改版后的交强险将无责财产赔偿进行了区别对待,无责死亡赔偿限额有所增加,由1万元增至1.1万元,而无责医疗费用赔偿、无责财产赔偿则分别由1600元、400元降至1000元和100元。此外,保监会也在昨天下发了《关于加强交强险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表示为简化交强险无责方的理赔手续,提高理赔效率,要求各保险公司从2008年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交强险无责财产赔付简化处理机制。新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