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实施意见
(中共宁波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2007年12月25日通过)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作出的部署,结合宁波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加快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时期新阶段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总体要求
创业创新是富民之举和强市之路。省委就创业富民、创新强省作出的《决定》,符合党的十七大精神,符合全省人民的愿望,符合宁波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广大干部群众励精图治、奋发创业、开拓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宁波特色的创业创新之路。特别是近几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新矛盾新问题,全市坚持以创业创新破解发展难题,通过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的良好局面。当前,宁波正处于着力推进科学发展、积极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现代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的新的发展阶段,必须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资源环境制约不断加剧,节能减排降耗的任务艰巨;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有待进一步突破,深化改革开放的要求日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不够健全,发展的动力与后劲尚需不断增强;城乡和区域发展仍不平衡,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还不少,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的难度加大,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的压力凸现;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待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与新形势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从全社会创业创新的氛围看,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思想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创业创新的活力亟待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必须认清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新要求新任务,既要看到有利条件树立信心,又要看到内在隐忧保持清醒,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快创业创新步伐,积极营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优势,努力实现人民生活品质的新提升。
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就是要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既定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施“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为基调,以转变发展方式、着力改善民生为主题,以提升创业水平、拓展创新领域为主线,培育创业创新主体,弘扬创业创新文化,健全创业创新机制,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强化创业创新合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的发展活力、竞争能力和综合实力,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推动富民强市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在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改变一切束缚创业创新的做法和规定,革除一切影响创业创新的体制弊端,切实把解放思想体现到创业创新的各个领域,以思想创新和观念创新引领人民群众创事业、创实业、创家业。
———尊重群众首创。发挥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和保护群众创业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使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着力提升水平。顺应我市发展阶段的新特点,坚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促进创新,推动创业创新向全民参与拓展、向注重创造拓展、向境内外结合拓展,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优化服务环境。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更加注重政策激励,强化法治保障和舆论引导,不断健全创业创新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能干事、干成事的保障和支撑体系。
———推进成果共享。高度关注民生,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市人民家庭财产的普遍增加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共享创业创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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