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对公交企业的运营成本市民很关心,它能不能向社会公开?
答:这个问题提得很有针对性。公交事业事关民生,公交企业的运营成本可以也应该向社会公开。这次公交综合改革对公交企业向社会公布运营成本提出了要求,具体的公布办法将会及时告知公众。
问:改革后,政府和公众将如何加强对公交的监管?
答:改革后,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公众对公交的监管,提高公交企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对公交企业严格、规范的成本调查、审核和考核制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各个公交企业的考核监管制度,加强对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的调查、审核,定期对公交企业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与政府投入、补贴政策挂钩;定期公布公交运营成本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公交企业每年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运营成本情况,包括成本构成和成本约束标准,进一步增强公交企业经营活动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和完善公交运营服务标准,要制定和出台公交运营线路考核管理办法和公交驾驶员、调度员、乘务员的服务规范等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政府监督、行业和企业自律的运营服务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公交企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
问: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财政补贴补偿机制的内容有哪些?
答:原国有公交公司作为社会公益性企业,一直由财政给予相应的补贴补偿,如一定金额的亏损补贴、税费减免、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补贴等等。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在继续实施上述优惠的基础上,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 (1)建立低票价补贴机制。根据市价格与成本调查队2006年提供的市公交总公司客运定价成本意见书有关数据,我市无人售票车运营的平均定价成本是每人次1.78元,目前的实际票价收入是每人次1.30元,统一推行IC卡优惠打折后,持IC卡乘车平均每人次实际收入不到0.80元,实际成本高于公交票价收入的差价总额每年将达3亿-4亿元。这笔差价将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给予补贴。 (2)建立特殊情况人员免费乘车专项补贴机制。特殊情况人员包括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革命伤残军人、盲人等。目前,我市这类人员总计在30万人以上。落实公交优先政策后,上述人员在全市中心六区范围内所有的无人售票线路上都可以免费乘车,发生的费用由市、区两级政府承担,给予补贴。 (3)设立公交场站建设专项资金。从2008年开始的三年时间内,每年由财政安排1亿元人民币,专项用于公交场站建设,改变目前公交车停车及中转换乘设施落后、不能适应公交优先发展需要的局面。
问:有一位乘客经常乘坐556路、558路这样的郊区线路,原先做了张A卡,乘坐一次原价格是5元,打9折后是4.5元,月票改革后刷卡乘车费是多少?
答:月票改革前,这位乘客的A卡打9折以后每次票价为4.5元,如果每月乘坐60次,则交通费支出为270元。月票改革以后,他乘坐556路、558路这样的郊区线路,按5元票价打6折计算,每次乘坐只需支付3元,比改革前每次乘车少支付1.5元,如果他每月仍然乘坐60次,那么只需支付交通费180元,每个月比改革前少支出交通费90元,是最大的受益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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