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鲁宁
当一个家庭的悲剧因媒体的披露演变成一个公共性质的“社会悲剧”时,当务之急,不能再让已承受着悲剧之痛的家庭,再去承受人们对“社会悲剧”产生的反思之“重”。
——鲁宁(媒体评论员)
从21日始,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卫生主管机构,还有那个死亡孕妇的丈夫,一直处在社会舆论强烈抨击的风口浪尖上。尤其是那个偏执到近乎愚昧又着实可怜的死者丈夫。
悲剧一经披露,国内媒体几乎倾巢出击,连续报道、追踪报道连篇累牍。质问、争辩、反思、建议、专家视点炒爆网络。反思医疗体制弊端,痛斥医学伦理沦丧,追问医德医风堕落,揣测死者丈夫变相杀人,所有的论者,都自视站立于道德、正义、悲悯、责任等人文关怀的制高点。
无论是记者、写手、专家、官员还是死者的亲朋好友,都有论的权利和论的理由。论者所言,无论理性还是偏激,同情抑或愤怒,都言之成理,情有可原,值得当事各方认真反思和检讨。
然而,在论之正当性和正义性之外,所有论之媒体、网民、时评作者、独立观察人士乃至于专家学者和官员,都忽略了一个当下最值得关注的紧迫话题,这就是以公共舆论作推手,促进当事各方从悲愤、尴尬、被动中冷静下来,稳妥处理善后,既让死者早日入土为安,又借助“物质”抚慰减缓死者家属极度的精神痛楚。
我这么说,决非否认问责的重要性。我只想提请所有关注此事的论者,尤其是作为承担舆论引领责任的众媒体清醒地认知,悲剧已经发生,悲痛无法挽回,凡事皆分轻重缓急,眼下,从死者家属最需要精神安慰着眼,舆论当首先促成此起重特大“医疗事故”妥善化解,然后再论及其他。
促成“物质”抚慰,媒体责无旁贷,至少媒体应当起到一个“和事佬”的角色,说得更直白些,此时,媒体引导舆论推一把,也等于帮助朝阳医院及背后的卫生主管机构下个“台阶”。
我这么说,基于下述理由:
一、医院需要有“人”帮着搭台阶打破僵局。根据现有医规,若家属不同意,医院不得擅自替患者做手术。这条刚性医规虽说不够人性化,但初衷毕竟是保障患者权益在先。至于机械执行此医规闹出了人命来,虽说可以问责医院的道义责任,但人们也要客观看到,院长、医生,包括众多病人,针对患者病情之危急,的确轮番劝告患者丈夫签字。何况,当患者丈夫在手术告知单上写下“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的字据后,医院也并未放弃药物治疗……事已至此,分析医院之心态,面对强烈的道义拷问,医院当有稳妥处置善后的主观愿望,但考虑到各种复杂的原因和算计,还包括种种顾虑,置于医院的处境,不便直接表达这个愿望,倘若媒体能出来做个“和事佬”,医院当求之不得。
二、承受着失去亲人悲痛的家属,包括承受着巨大精神压力的死者丈夫,已无力面对媒体和网络舆论无休止地对医道之谴责,对制度之拷问,他们眼下最需要得到社会关爱和体恤的,恰恰是在舆论的助力下,尽可能得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抚慰。我这么说,决非强调以高额补偿替代事后的问责。
三、当一个家庭的悲剧因媒体的披露演变成一个公共性质的“社会悲剧”时,当务之急,不能再让已承受着悲剧之痛的家庭再去承受人们对“社会悲剧”之所以产生的反思之“重”。
反观现实情势,迄今,媒体过度的反思、拷问式报道没完没了,看似行为高尚,其实际情形却似往死者家属的伤口上“撒盐”,效果适得其反。
早些年,碰到这类特殊的“医疗事故”,有关方面一个“通知”就可将其“捂死”。现如今,媒体的报道尺寸宽了些,但“开放”之后,遇到这类事件怎么报,的确大有讲究,大有学问,值得媒体总结思考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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