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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产品拿到生产许可证以后必须加QS标志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月08日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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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11月8日15时,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介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展及成效。

  [主持人]按照专项整治要求,食品企业年底应该百分之百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这是不是意味着到年底市场上所有的食品都有QS(质量安全)标志?

  [蒲长城]有网友已经注意到前一段质检总局发出了这样的通告,所有食品以及食品包装材料等年底以前市场准入的发证工作基本完成,这个基本完成的概念是什么呢?就是所有产品拿到证以后经过一段时间过渡期必须在产品上加QS标志,如果没有的就说明这个产品首先没有取得合法资格,那么它都是违法生产的产品,这些不允许生产,也不允许在市场上销售(到年底)。我们对此也要进行专项的检查。

稿源: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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