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收藏夹 | 返回宁波网首页 | 博客 | 论坛 | 时尚 | 娱乐 | 影院 | 电视 | 音乐 | 健康 | 汽车 | 旅游
对 话 BO播报 三江时评 网友播报 网上调查 网友贴图 论坛精贴 点击排行 网上电视 外媒看宁波 图 片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专题 > 专题稿件 正文
宁波五招求解 “买房难”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11月02日 14:10
关注百姓 关爱生活  中国宁波网新闻热线:27802780  重要报料本网付酬 浙江网通热线支持

  中国宁波网讯面对房价再度飙升、供需重趋紧张的甬城楼市走势,市国土资源局昨天发布消息称,接下来一段时间将从五个方面入手,包括增加住宅用地、控制单宗土地供应规模以防止开发商“圈地”等,以求缓解当前“买房难”的问题。

  少供商服用地,多供住宅用地

  在年初市政府批准今年度市区普通商品住宅计划供地320万平方米(市本级110万平方米)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商品住宅用地的投放量。具体而言,今后房地产用地中商服用地的比例将会减少,住宅用地面积将适量增加。

  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优先考虑

  用于解决城市一般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用地,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用地等,其供应力度今后将进一步加大。

  据悉,从2005年到今年上半年,全市已供应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用地346万平方米,占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44%。

  挤出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

  过去因毛地出让、规划调整及政府拆迁和开发商自身原因,市区有相当一部分住宅用地早已出让但至今仍未开发。市国土资源局从今年8月开始,在市区开展了对已出让住宅用地的专项清理活动。

  对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房地产开发用地闲置的,将依法采取征收土地闲置费、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措施,想方设法挤出开发商手中的存量土地。今后将严格实行净地出让,并明确项目开工、竣工的日期及违约的处罚规定。对已出让土地因规划调整等政府原因需要办理项目延期开发、订立补充协议时,也要明确开工、竣工时限及违约处罚等要求。

  没按合同开工竣工,禁买新土地

  对没有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开工建设和竣工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土部门将提出处理意见,督促其限期完成开发;对没有按处理意见进行整改的企业,将禁止其购置新的土地。

  此外,签了出让合同满两年仍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将被无偿收回,收回的土地优先安排用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

  控制单宗土地大小

  为了防止部分开发商凭借资金实力“圈占”大面积土地,国土部门今后将合理控制单宗土地的供应规模,对成片开发建设的房地产用地,将在统一规划、统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后,以净地形式分块供应,增加土地供应的宗数,吸引广大中小房地产企业参与竞争。

  同时,为了缩短土地的开发周期,国土部门规定每宗土地的开发建设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年。(记者程旭辉通讯员贺敏杰冯国南黄绍华)

稿源: 宁波晚报  编辑: 庄伊岚
相关报道
[ [发表评论] | 我要投搞 | 进入论坛 | 发给好友 | 打印该页 | 后退 | 关闭窗口 ] 
专题 分类
宁 波 热 点 国 内 聚 焦
国 际 纵 横 年 度 专 题
社 会 热 点 文 化 教 育
综 艺 娱 乐 体 育 天 地
实 用 宝 典 科 技 财 经
最新 专题
【专题】2007中国食博会
【专题】第12届中国宁波住博会
【专题】京沪高铁
【专题】2008春晚
【专题】华南虎出现
进入更多专题
联系方式
新闻热线
0574-27802780 87685148
热线传真
0574-27802780
投稿邮箱
edit@cnnb.com.cn
报料邮箱
news@cnnb.com.cn
联系地址
宁波灵桥路768号中国宁波网
邮政编码 315040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函[2001]82号  国家广电总局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 1104076  浙ICP备05019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