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房产讯:据《中国证券报》今日报道,国税总局表示正进行物业税出台前准备工作,物业税拟明年选部分试点城市进行实转。物业税开征将面临哪些问题?开征对楼市将会产生什么影响?就此问题,新浪房产第一时间连线业内专家、学者,链家地产金育松认为,虽然物业税的出台已经只是时间快慢的问题,但是,有关物业税研究过程中应该考虑得具体细节问题还有许多。
首先,就是物业税征收标准应该如何界定问题?这种界定包含三个方面,第一个就是新房与旧房是否应该区分对待还是实行一刀切;第二个就是自住物业与经营性物业是否应该区分;第三个就是普通住宅与高档住宅是否应该区别对待。其次,物业税的征收税率如何确定?是不是就是目前许多专家所提出的按照0.8%的一个税率实施?再次就是物业的评估体系还没完整的建立,对于物业的升值应该如何进行评估?
金育松认为,针对目前物业税出台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上述问题必须有一个差异化的对待。“链家地产”建议,由于新房与旧房物业税开征前购买的房屋,已经在购房款中一次性支付了地价和相关税费,对于这样的房屋如果也开征物业税,就有失公平,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在新税法实施的一定期限内,对老房产采取过渡措施或对新房和旧房采取不同的税率和征税办法。
对于自住物业与经营性物业物业税的征收必须顾及纳税水平与收入水平、税负能力的对称性。以纳税能力衡量,经营性物业与纯消费性物业的性质是不同的。前者是纯支出,而后者则通过房屋出租收取利润。
对于普通物业与豪宅对于自住物业,有的是几十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有的是几百平方米的高级别墅。普通住宅与高档豪宅的税率是否应有所区别,“居者有其屋”是不应该限制的,要限制的是对宝贵的土地资源的过度占用。对普通住宅和高档豪宅应征收不同税率的物业税。
据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正在研究制定的物业税政策中,开发商在获得土地的过程中依然需要一次性交纳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一次性交纳,其是房价的构成部分;因此,从这个层面来说,物业税的征收并不会直接拉低房价。同时,金育松认为,决定房价的涨跌必然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就目前北京市场来看,由于北京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所带动的大量拆迁住房需求、2008年奥运契机所带动的大批外来人员的置业需求和北京作为国际大都市吸引着大批的精英人士而产生的住房需求、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导致的升级置业需求、在2005年放开汇率以来的人民币升值预期所带动的国际投资需求,这些刚性需求和潜在需求量巨大,而供应量却受到诸多自然条件与制度限制无法大幅度相应提升,供需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潜在缺口。因此,即使物业税在短期内就出台,对于北京的房价影响也会有限。(文/邢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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