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2月21日专电(记者徐寿松、蔡国兆)大户型住宅拟征“保有税”的信息令年终时节的楼市充满变数。市场普遍疑问,在房地产持有环节征税将会给楼市带来什么影响?它会是抑制投资行为、引导小户型消费的一剂“灵药”,还是将富人与穷人一同置于税收杠杆的压力之下,“云吞与饺子一锅煮”?
推动小户型落实的“杀手锏”
12月16日,建设部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包括建设部、财政部等在内的政府部门正在研究增加“保有环节”住房税费,对于户型面积偏大的房子收取一定费用,引导合理的住房消费,鼓励购买小套型、功能良好的住宅。于是,对大户型住宅要开征“保有税”的消息不胫而走。
如果大户型“保有税”开征,会给楼市带来什么影响?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是推动“90/70”规定落地最有力的“杀手锏”。
无论是地方政府、开发商还是普通民众,大多认为2006年房地产调控中最具影响力的措施是结构调整,量化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九部门在“国十五条”中规定:自6月1日起,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占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即“90/70”规定)。对于这项技术性硬约束,百姓拍手称快。房地产研究者也认为,这给房市传递了强烈信号:国家在房地产发展战略上显露出调整姿态,从产业政策向公共政策回归,房地产开始从过度市场化向社会保障属性倾斜。但一些地方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颇有微词,认为这是“一刀切”,是市场经济的倒退。因而截至9月底,全国还有65%的地级以上城市、91.1%的县级城市未按规定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建设部不得不在11月底下达“死命令”:尚未公布住房建设规划的城市,务必在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编制、公布和备案工作。
“推动小户型政策落实的最有力措施,就是对大户型征收保有税。”美联物业上海公司一位经理分析,当税收杠杆发生作用,未来持有大户型房会成为负担的预期弥漫市场时,小户型房就会成为消费者选择的主流产品。现实需求左右着开发导向,这样,不用政府紧盯,开发商自然会落实“90/70”规定。只有生产出更多广大中低收入人群能支付得起的住房产品,才能化解高房价引起的社会矛盾。
此外,专家认为,在持有环节征税,由于加大了使用成本,能够抑制一部分投资行为,一定程度上能阻止流动性过剩背景下金融资本涌入房地产的冲动。
不能“云吞与饺子一锅煮”
尽管对大户型房征收“保有税”对国家推进住房供应结构调整、从而推进整个房地产宏观调控将产生重大影响,但这一政策的制定实施可能面临一系列技术性难题以及社会公平上的尴尬。
记者日前采访的一些专家在肯定这一政策积极意义的基础上也提出不少疑问。
首先,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以来,大户型房在供应上居于绝对主导地位,一大批中低收入人群在市场不具有“选择性”的情况下,不得不购买大户型产品。税收政策应该如何对待这种“没有选择情况下的选择”?
据建设部今年4月的调研,全国40个重点城市住宅平均套型面积为113平方米,其中16个城市超过120平方米,而北京待售住宅的平均套型面积已达143.9平方米。
复旦大学法学院一位研究行政法的教授说,在廉租房保障体系缺失、小户型奇少的情况下,人们不买大户型,住什么?任何强行性政策,都应该给遵守者提供可选择性。
此前,许多工薪阶层并不是不想买而是买不到小户型房,市场产品没有选择余地的消费是典型的被动性消费。这一点,税收政策应该区别对待。在将来市场富积小户型产品,购房人具有可选择性,且政府已经告知了大户型房征税的规定的情况下,如果购房人还选择大户型房,那么,既然多占了资源,就该交税,天经地义。
其次,套型面积与住房价格没有必然的联系。就目前情况看,在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在城市和乡村,在城市中心和城市郊区,同等面积房产拥有者的经济承受能力有巨大差别,政策制定需要通过怎样的途径对不同类型消费群体间的公平问题作出妥善安排?
其三,从占用的住房资源看,一个拥有三处60平方米房产的公民和一个拥有一处180平方米房产的公民基本上是相同的。从整体社会公平的角度出发,对大户型房和小户型房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可能带来问题。
有关专家指出,房地产政策的指向必须是有利于更大程度地拓展社会幸福和公平正义。由于住房产品是生活必需品,在社会住房保障体制问题尚未得到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个别政策的“单兵突进”有可能会面临一些问题必须予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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