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各市级学会,各高校:
为充分发挥社会科学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科学宣传普及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关于开展浙江省’2007社会科学普及周活动的通知》(浙宣[2007]34号)精神,市委宣传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 2007年继续举办全市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弘扬和谐文化,传播社科知识,培育人文精神,努力提高公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召开,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服务。
二、主题、名称与时间
主题:高举旗帜 共建和谐
名称:宁波市’2007社会科学普及月(简称“社科普及月”)。
时间:2007年10月16日—11月15日。
三、组织领导
本次“社科普及月”由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主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学会、高校共同参与。各县(市)区都要组织“社科普及周”(或“科普月”)活动。继续采取市和各县(市)区各负其责,同一时段错时联动的方式进行。
为加强对“社科普及月”的领导,成立宁波市’2007社会科学普及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社科普及月”活动。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部署,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要结合实际,用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有序联动,形成规模效应,取得实际效果。
四、主要活动
1、组织党的十七大精神宣讲活动。科普月期间,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级学会、在甬高校要积极组织社科界专家学者深入基层,面向群众,以报告会、讲座为主要形式,宣传改革开放以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宣传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全面部署,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四个坚定不移”的要求。各类讲座要准确把握十七大精神,紧密结合宁波实际。
2、开展社科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市本级、各县(市)区和有条件的学会都要组织面向群众的社会科学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宁波市区的咨询服务活动由市社科联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学会的咨询服务活动由各单位组织实施。
各地各单位还可结合各自实际和优势,组织开展其他形式的社科普及活动。
五、活动要求
1、围绕主题,抓好落实。要围绕活动主题,联系本地实际,整合本地资源,面向基层群众,认真策划活动项目,注重活动的导向性、知识性、实用性、趣味性,增强公众参与热情。要抓好各项活动的组织落实工作,有效传播人文社科知识。各县(市)区活动不少于5项(次),其中必须组织一次面向群众的社科知识咨询服务活动。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和合作,重视“社科普及月”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社科普及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惠及更多的人群。
3、抓紧启动,按时申报。各地各单位将活动项目表8月15日前报市社科联学会处,并明确各项活动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认真总结,表彰先进。“社科普及月”结束后,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和市级学会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形成简要材料(1500字左右),于11月20日前上报。组委会将组织评选出“社科普及月”优秀组织奖和先进个人,对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向省委宣传部和省社科联推荐,予以表彰奖励。
市社科联地址:孝闻街100号中山饭店4楼
邮编:315010 电话(传真):87270698 56126888—1610
E-mail:gcr6226@163.com
附:“社科普及月”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人员名单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7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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