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晚,镇海区招宝山街道举办了一期由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洪学军副教授主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社科讲座。
参加听课的有招宝山街道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社区两委会成员和街道直属支部书记共92人。这部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也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通过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对于鼓励创造财富、繁荣国家、富裕人民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洪学军副教授的讲座深受听众的欢迎。通过讲座,大家更深刻领会了《物权法》的主要精神和深远意义。学习、宣传《物权法》,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物权法》的基本内容,用法律保护国家、集体财产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物权法和我们每一个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如公民的财产保护问题、小区的物业管理问题等都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大家纷纷表示:要进一步学习《物权法》,深刻领会其精神内涵,把《物权法》作为日常工作中依法办事的准则,并利用各种途径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物权法》,为建设法治镇海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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