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俞永均通讯员何学华
日前,宁波新明达针织有限公司向设在柬埔寨的境外公司汇出首期放款资金50万美元,成为全国境外放款业务的第一个吃“螃蟹”者。该公司负责人告诉笔者,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分局提出放款申请,到办完相关放款审批手续仅仅用了5个工作日,这在以前连想都不敢想。
“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母公司只能通过增资的途径将自有资金汇往境外公司。由于审批涉及多个部门,从企业递交增资申请到资金汇出起码需要1个多月时间。”外汇局宁波分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为解决我市境外公司迫切的资金需求,今年7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我市出台了《宁波市境外放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办法》,率先在全国进行境外放款试点。今后,我市企业可以在一定额度内直接向其境外投资企业放款,可以自行决定借款或还款计划,并在批准的额度内循环周转使用。新明达针织公司成为此项新政策的首个受益者,将向柬埔寨公司分次放款300万美元,目前首期资金已汇出。
近年来,外汇局宁波分局积极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改善对开放型经济的金融服务。去年,该局在国内率先进行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出台了《宁波出口加工区外汇管理试点办法》。试点办法在外汇账户、结汇和购汇及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如允许区内企业分别开立经常项目账户和资本项目账户,对经常项目账户余额不实行限额管理,取消结汇审批环节,区内企业可以货到付款、信用证、托收和预付货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购汇支付进口货款等等。这大大增加了宁波出口加工区内企业灵活调度资金、规避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
为不断提高服务外商投资企业的水平,外汇局宁波分局开展了以“服务零距离、流程零障碍、经济发展零干扰、行政许可零收费、群众零投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创优活动。从2005年下半年起,该局推出了出口收汇网上核销改革试点,到今年6月底,全市已有3000多家外企开通了网上核销业务。通过改革,外资企业可“足不出户”在网上进行出口报关信息与出口收汇信息的关联操作,完成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电子报审,大大减少了企业往返外汇管理部门的次数,提高了办事效率。同时,该局通过积极争取,将境外投资外汇来源审查权限从300万美元扩大到1000万美元,缩短了申报时限,提高了审核速度。
外汇局宁波分局还“想外企之所想,急外企之所急”,对我市外资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若宁波分局不能解决的,则及时将他们的呼声向上反映,推动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政策。去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同意企业在变更注册资本时,无须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这其中就有外汇局宁波分局的一份功劳。
目前,外汇局宁波分局已实现了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从一般服务向特色服务、从窗口服务向全方位服务的转变。去年,该局在全市千家外企的评议中再次脱颖而出,连续第六年获得“外商投资企业评议优质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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