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近几年来,围绕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我市颁布了《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条例》 (2005年)、 《宁波市专利管理条例》 (2003年)等地方性科技法规,制定了《关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决定》 (2006年)、 《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 (2007年)、 《关于进一步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意见》及实施细则、 《宁波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等30多个科技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我市的科技发展政策环境。为使大家能更好地了解这些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政策,充分享受有关政策扶持,我们在此撷要向大家进行介绍。
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
2007年8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若干意见》,提出把自主创新战略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举全市之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切实增强开放创新的发展动力。
一、在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政策
1、强化企业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兴办科研机构,允许独立核算的企业研究院(所)享受应用开发类科研院(所)的有关优惠政策。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内外设立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鼓励企业开展境内外技术合作。鼓励国内外大企业来甬设立研发机构。
2、积极推进产学结合。引导在甬高校和各类科研院(所)面向我市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关键和共性技术研究,对在甬实施国家级和省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在科研资金中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支持。对以产学研联合方式承担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通过专项资金予以资助。
3、提升重点园区创新功能。加快宁波研发园区建设,争取在“十一五”末集聚100家研发机构、1000家创新服务机构和创业企业、20000名科技人才,成为长三角南翼重要的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和输出基地。加快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建设,加强对引进集聚国内外知名创意企业、配套服务机构和一流创意人才的政策激励。
4、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到2010年全市培育100家以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强化授权发明专利的政策扶持,加大对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的补助扶持力度。
二、在促进创新创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方面的政策
1、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链建设,组织实施新材料、数控机床、光机电仪器、液晶光电等重大产业专项和重大科技专项,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完善宁波国家高新区发展规划,重点发展汽车电子、新能源、软件、医疗器材四大主导产业,严格企业准入制。
2、提升发展临港工业。加强对石化、汽车、钢铁、船舶等行业重大关键技术的集中攻关。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制定发展专项规划,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并设立一定额度的专项扶持资金,至2010年形成50家技术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大、整体带动性强的装备制造业龙头企业。
3、改造传统优势产业。推进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传统优势产业的技术创新和信息化改造。优化每年2000万元节能专项资金投向,鼓励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推广,支持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4、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鼓励金融创新,积极利用新型金融工具,引导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增强对创新型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提高新兴文化产业在服务业中的比重。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全面提高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
三、在建设科技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政策
1、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对科技中介机构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及相关服务性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免征营业税。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各类科技中介机构,优惠有关税收政策。
2、培育发展技术市场。对经认定的市级以上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一次性科技专项经费资助。办好网上技术市场,设立2000万元专项经费,对实现网上技术研发合作的项目,选优后由市、县两级按一定配比给予经费资助,并为其申报国家级课题优先提供服务。
3、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设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为核心的公共研发平台,提高承接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的能力。以产业集聚基地为主要依托,建设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的公共技术平台,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加强专业化的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发展科技文献、标准、情报、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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