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撰写的《党与抗日民主政权》刊载于中共中央北方局1941年4月15日出版的《党的生活》第35期,收入《邓小平文选》第1卷。尽管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多世纪,我们党早已成为执政党,但是,这篇文章对我们理解我国政权建设的历史进程,推动民主政治建设,认识和掌握执政规律,仍具有重要意义。
一
1941年,邓小平任八路军129师政治委员,与刘伯承一起领导着晋冀豫等抗日根据地的军事斗争和政治经济工作。当时,抗战处于战略相持阶段,侵华日军对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实行残酷的“三光”政策,力图拖垮根据地;国民党内的投降势力也力图分化抗日民主力量、制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发展和党组织影响的扩大。在这种形势下,巩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抗日根据地,加强党在抗日根据地的领导,扩大党在统一战线中的影响,是中国共产党亟待解决的问题。
毛泽东指出,民主是抗日中最本质的东西;民主是抗日的保证,抗日能给予民主运动发展以有利条件。为发展民主、推动抗日、克服困难,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民主根据地地方政权组织建设中提出并实行了“三三制”原则,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地方政权组织形式上,人员组成实行共产党员、进步势力和中间势力按照各占1/3比例分配,按照统一战线政策原则,通过选举和推荐选择参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民意机关的代表;在政策性质上,必须照顾一切抗日阶级和阶层的利益,保障各抗日党派合法存在的自由权利;在处理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内部关系上,共产党对反映在政权中的不同利益、不同政治立场、不同党派阶级的民主政治斗争,不但不惧怕,而且要发展这样的民主政治斗争;既要注意通过“三三制”确定的组织成分实现党对政权领导,党在领导政权工作时,必须贯彻民主的精神,要善于从民主政治斗争中,通过争取群众对党正确主张的接受、拥护、信赖去争取党的政治优势和领导优势。作为抗日民主根据地政权中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的政治主张和有关政策也要通过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进行贯彻,在民意机关和行政机关中,中国共产党要以党团组织形式参与基层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工作。邓小平高度评价“三三制”政权。他指出:“因为这种政权表现为几个革命阶级对汉奸、亲日派、反动派的联合专政,既能合乎统一战线原则,团结大多数以与日寇、汉奸、亲日派、反动派进行斗争,又能保证由共产党员与进步势力结合起来的优势,所以这不仅是今天敌后抗战的最好政权形式,而且是将来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所应采取的政权形式。”(《邓小平文选》,第1卷,8页)
由于中国共产党长期处于武装斗争环境中,缺乏通过或利用民主手段组织和动员群众的经验,这种情况“反映到党内的是,共产党员一般缺乏民主的习惯,缺乏民主政治斗争的常识与锻炼”,许多党员不理解、不善于或不愿意通过民意机关和行政机关中的党团组织实现对政权机关的领导,特别是某些党员所存在的浓厚的封建主义意识,以为党员包办就是绝对优势,把党的优势不是建立在群众拥护上,而是建立在权力上,误解了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解释为“党权高于一切”。这种情况造成了政权组织中的一些非党干部产生共产党是“最高当局”的错误认识,有的消极不敢讲话,群众则认为政府不中用,一切要共产党来决定,把政府工作中的问题和错误都归结为共产党的错误(参见《邓小平文选》,第1卷,10、11页)。因此,抗日根据地政权机关中,如何处理好执政党与行政机关、民意机关的关系,如何处理好执政党与进步力量之间的关系,如何实现执政党对政权机关的政治领导、发挥党员在行政机关和民意机关中的作用,保持和发挥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不仅是加强党的建设,也是抗日民主统一战线和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建设的突出问题。针对上述情况,结合晋冀豫等根据地抗日政权建设经验,邓小平写下了《党与抗日民主政权》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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