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得感谢刘德华叔叔这句的名言,当时看《天下无贼》的时候我还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儿。认为开好车的怎么不是好人呢?能够开好车的可都是上等人啊!既然是上等人,那就一定是好人。他们都可能向雷锋一样的好。可是当我看到了年仅十岁的长春女孩金萍被林肯车狂拖3公里的时候,午夜的睡意荡然无存。当时看着这条消息,脑子浮想孩子被林肯车狂拖三千米的场景,我久久的不能平静,直到东方的太阳再次升起。而今又读到了"马自达6群攻悍马"这样一个富有戏剧性的新闻,不禁感慨:开好车的人,为什么素质就不如那车高呢?!
这年头,开好车的就是牛叉,不承认不行。从当年的某省副省长的儿媳妇开宝马撞农民,再到有人开着林肯撞小女孩并且一撞就撞出了3000米。我不得不重新对这些开着名车的人的另眼相待。
看看刚刚发生的"马自达6群攻悍马"事件,中国现在开得起车的人已经不少了,但车与车之间还是有差别,这就"意味"着人和人之间的"差别"。于是,开着好车的人趾高气扬;开次车的人一百个不服气:你有什么了不起!再于是,在整个社会因为分配不公造成的仇富心理大背景下,就发生了这样一场具有典型意义的闹剧。姑且不论开悍马的该不该横冲直撞乱加队,也不管马自达6是不是就该还手群攻之,站在公德的立场上看,你们的闹剧严重影响到了其他行车人的权益,置他人于不顾,自顾自地斗气争风,双方都是不讲公德没素质的表现!
再回想起那年的农历小年。长春十岁的小姑娘金萍与家里人去看在少管所的哥哥,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车号为黑R32168的白色林肯撞到。司机在撞人之后并没有马上停车,而是带着在车轮底下的女孩狂奔三千米。当时街头就有人民群众准备拦截,毕竟看着小孩这种情形谁也不能答应。但是无奈车速太快,没有人能够将在车底下的小女孩救出来。就这样,三千米之后女孩被甩出去之后,白色林肯便逃之夭夭。
这是一起2005年第一起恶性的交通肇事。这辆车的司机在撞到小女孩时并没有马上停车,而是为了躲避责任不顾小孩的伤势继续向前开。这辆司机首先就应该得到严惩,素质之差令人发指。并且当时在车内还有几人。但是在车里的人大概可能都不是中国人,或者说是都不是人。他们也没有阻止司机,而是鼓励司机继续朝前开。他们的所作所为这也是一种犯罪。我不知道他们怎么就能够忍心看着小女孩遭如此遭受痛苦。每个人家里有小孩,难道他们家的小孩在被人撞伤后他们也能忍心肇事司机继续撞人,直到将人撞死撞的脑浆崩裂为止?也许吧,我不知道。
中国人的素质就是恶劣,这是鲁迅先生告诉我的。记得当年提出允许一部人先富起来时,赢得了很多人的赞同。后来,有些人利用某些优势便成了富人。但是当了富人之后他们的品质并没有多少的提高。也就是说,其实在这个社会上,富人和穷人一样。不同的是富人有钱,而穷人没钱。富人开得起宝马、林肯;而穷人可能连自行车都骑不上。但是开林肯的素质就未必骑自行车的人的素质高。骑自行车的人假如把人撞到了,他都会下车来问一下伤者的情况。而开林肯的呢?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伤者,甚至狠不得从伤者的身上压过去而逃之一劫。但是你没想到吗?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一辈子抓不到你,你能安心一辈子吗?你的良心能过的去吗?假如你家的小孩也遭到了如此的劫难,你会是种什么心理呢?可耻既可怜又可悲的罪犯,你在哪呢?你敢不敢去承担责任呢?
无论是车祸还是闹剧,我们已经得不到什么教训和启迪了。得到只是悲哀。好在很多人没有麻木。这些消息批露出后,很多网友都在谴责肇事者。这些事件的当时人们,无论是有心为之,还是偶然间情急不知所措而干了傻事,那么能不能在事后敢于承担责任? 敢于直面自己人性中的阴暗面呢?!
对此,我除了一声叹息,还是一声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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