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师邱宝昌30日向记者表示,他已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致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对近期一些主流方便面厂商集体涨价行为提出质疑,希望发展改革委对其合法性给予认定。
现任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的邱宝昌长期关注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邱宝昌表示已经向发展改革委网站上的主任信箱发送了建议函。他在信中写道,此前向媒体透露此次方便面涨价信息的是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事务局局长孟素荷。她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目前行业内已经过三轮价格协调,行业协会进行讨论的结果是,康师傅、统一、今麦郎、日清、农心等十多家知名企业全部参与近期调价行动,这些企业的产品市场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有媒体披露,“方便面7月底前全面涨价”。26日,郑州天方集团研发中心一位负责人明确表示,此次方便面集体调价是“由协会统一组织的”。
尽管成本上涨是不争的事实,但此次方便面集体调价仍然招来众多质疑。在此消息刚刚传出时,就有法律人士一针见血地指出,此次方便面调价之所以备受关注,一方面在于涨价这一事实本身,更主要的则是因为其集体性上调,“集体涨价涉嫌垄断和操纵价格”。
邱宝昌认为,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使得方便面成本增加,企业为了缓解涨价压力而提高产品的价格,这种行为本无可厚非,也是符合价值规律和市场规则的。但像这样由行业协会协调,占市场份额95%以上的企业参加,讨论统一涨价的行为涉嫌违反《价格法》等相关规定,更涉嫌损害消费者权益。
邱宝昌告诉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通过相互串通或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调节价,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其中第4条规定,经营者之间不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定、维持或变更价格。
邱宝昌表示,现在社会舆论有诸多呼声认为这次方便面的集体涨价行为不符合市场规律,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也涉嫌违反了《价格法》及相关的规定。因此希望有关部门对这样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邱宝昌说,目前还没有接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反馈信息。
有“搭车涨价”之嫌
作为全国最大、占市场份额约44%的“康师傅”方便面,因首批参与涨价受到关注。“康师傅”称:涨价是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无奈之举”。
据介绍,棕榈油及面粉为方便面的主要原料,目前棕榈油价格持续攀升,今年5月份较去年同期增长了64%。而占方便面成本三成的面粉价格也由去年的2.04元/公斤,上涨到现在的2.16元/公斤。
本来,成本上升引起的价格波动乃正常的市场行为。但是,一些业内人士称,方便面企业夸大了原材料和成本上升的作用,棕榈油、面粉、辣椒等涨价幅度只有约10%,而市场上一些方便面的涨价幅度却高达40%。
因此,此轮方便面涨价,被一些人认为是方便面行业,在全国菜价、肉价、蛋价等上涨之际的一次“借势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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