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政府全面叫停小产权房举措的出台,这个在“房价暴涨”主旋律中出现的小小不和谐音被毫不留情地消灭了。而就在其袅袅余音中,更传出某开发商“买小产权房如同偷东西”的论调。
“不合法”,是官方的结论;而“小偷”则是地产商的评价,尽管小产权房有着众多来自草根阶层的“非理性”“粉丝”,但恐怕它还是逃脱不了夭折的命运。
两方面的结论都缘于小产权房的身世不明。它出生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没有经过收归国有再招拍挂出售给房地产开发商的过程,虽然因此得以绕过土地交易种种或明或暗的渠道而获得低廉的地价,但这却成了它的致命伤。同样,因为它的建造与出售逃避了林林总总的税费,虽然使得其售价便宜得让人心动,但也因此被冠以不合法的帽子。
小产权房的出现,对那些“正规开发商”造成了至少是道义上的打击,并掀起了新一轮对高房价的质问,但在目前的法律语境下,小产权房被打倒推翻、买小产权房被称作是“小偷”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不过,既然定性其为小偷,就应该要弄明白这个小偷究竟偷了什么。
前述开发商意指,小产权房偷的是国家给农村的优惠政策,原本是城市人不应该享受的但他们却享受了,这就是小偷行径。
事实上,笔者认为,小产权房偷的东西还远不止这些。
首先,小产权房偷了一些地方政府最为关注的土地收入。在目前的财税体制下,土地出让金成了一些地方政府最重要的财税来源,前几年曾经热炒的“经营城市”概念便是这种政府心理最突出的表现。一级市场的土地供应成了纯粹供给决定的市场,而由于土地的有限性与稀缺性,地价不断上涨更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冲动。而小产权房因为占用的是乡村土地,地方政府无从从中收取费用,所以最有动力打压小产权房的应该是一些地方的政府。与此同时,对于一些与房地产相关的政府部门和官员,小产权权房绕过了它们设置的层层审批环节,因而也断了一些人的灰色收入之道。不是有开发商就自我曝光说超过40%的利润全部被相关职能部门“层层消化”掉了吗?
其次,小产权房偷了房地产商的虚高利润。“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撑死胆大的,悔死胆小的”正成为一些地方房地产开发商的定价原则。成本分析、消费群分析、需求分析以及可比楼盘分析,通通只成了参考,最后的定价往往是开发商“拍脑袋”拍出来的。这个楼盘单价8000元/平方米,那个就敢开1万元/平方米,更有甚者就开到了1.2万元/平方米。市场毫无规律和道理,充斥的全是开发商非理性的暴富心理。而在这样疯狂的涨价背景下,进一步激发的是炒房者的利令智昏,以及买房自住者无奈的追风行动。而小产权房的低价却揭开了目前高房价的面纱。除却了地价、税费的因素,剩下的小产权房与所谓合法的商品房成本相当,之前政府多次要求开发商交待自己的成本与利润却总也未果,有了小产权房的例证也就不需要它们再算了。
如此看来,小产权房的小偷行径就有了点“杀富济贫”的味道。而与之相比,一些开发商的做法却有点像“明火执仗”的强盗行为——打着合法的旗号,却做着盘剥百姓的事情。更有甚者,其应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要么没有交纳,要么缺斤短两,这一点上它们与小产权房没有两样。
说到底,无论是非法的小偷还是合法的强盗,都是在当前的法律语境下说事儿。
但是,人们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维持社会平衡,让人们生活得更好。而法律条文相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相对静止的。随着现实世界的变迁,如果原有法律条文所引起的负面作用大于它的正面功能,甚至产生与正义公理相悖的的效果,这些法律条文就应该得到完善和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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