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说法:这是工行首次公布这些学生的个人信息。这些人中积欠本息最高的达到3万余元,最低的只有数百元,大多数欠款人拖欠了7000元以上的贷款。在公告的开头,工行注明被公布的人员都是已连续违约一年以上没有偿还贷款的欠债人。
工商银行此举无疑是欠妥当的,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一种侵犯。不错,作为当代大学生在享受了国家助学贷款之后,帮助自己完成了学业,理当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来回报社会,这才是一个当代大学生应具有的风范。然而,从银行公布的这些信息看,一些大学生心安理得地当起了“老赖”,这是十分让人痛心的。但是,我们应该理性地看待大学生的“还贷难”,不应该将这些学生“一棍子打死”。
不容否认,的确有些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诚信意识,这些人具备了还款能力也是“赖账不还”,但是,应该相信,大多数人还是陷在无力还贷的窘境中。在当下大学扩招的情势下,大学生毕业生越来越多,而社会上的就业岗位却相对地少,在就业问题上陷入了一种“僧多粥少”的局面,有些大学生毕业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里竟然找不到工作,对于那些毕业后没有找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来讲,他们的生计都成问题,让他们及时归还贷款无疑是一种奢望。
诚然,大学生的助学贷款长期不还,银行就要增大风险。但是,在催收贷款时还是要“先礼后兵”,不能动辄将欠贷学生的个人信息进行“网上公布”。首先,银行应该先与这些毕业生的学校联系,母校一般都与大学毕业生有一定的联系,可适当地让高校催促。其次,通过法律手段催要远比“网上公布”要好得多。通过法院公告的形式,让欠贷学生到法院应诉,即便本人不到场,也可以采取“缺席审判”,而后进入执行程序,这样一来,每个欠贷学生都会从法理上认同的。
对那些经过核实,家庭确实困难的,银行还是应该有一种宽容的心态,不妨制定一个合理的还款期限,一年不行两年,两年不行三年,三年不行五年。总之,既要让这些学生感到有压力,同时也能感受到社会的温情和善意。我们采取一些过激的方式,往往会适得其反。因此,在大学生还贷这件事情上,银行部门应该多措并举,不能统统套用一个追讨模式。只有区别对待,才能产生良好的追讨效果。否则,只能事倍功半。(李红军)
【网评1+1】破解“学生欠贷款,大学扣文凭”困局(新华网)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教育部门户网站进行在线咨询时表示,目前一些学校规定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的学生一律不发给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家并无这种规定。(7月13日新华网)
法无禁止即自由。一些高校擅自“扣押”毕业前没有还清助学贷款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做法,显然是下下策。
近年来关于大学生助学贷款的纠纷越来越多。比如去年9月,来自复旦、同济等9所大学的68名大学生,因毕业后未按期还款被农业银行起诉告上法庭。而一项统计显示,一些地方的助学贷款违约率已经高达30%。事实上,一些高校用扣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办法要学生还贷款,也是无奈之举。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保证了贫困大学生不因学费问题而辍学,无疑是一个“政治正确”的公共产品。从一开始,助学贷款政策就有着浓厚的公益色彩。但问题是,这个公共产品却不是由政府直接提供,而是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压给银行的。
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形成,缺少商讨,缺少博弈,缺少共识,只是由单向的行政权力意志确定的规则。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这种“权力治理”格局,存在着先天性的弊端和漏洞,必然会带来一系列问题。
首先,政府把贷款风险完全转嫁给了银行。其次,银行只是为了行政命令而被动地发放贷款,积极性不高。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助学贷款缺乏明确的权责关系界定,有空子可钻,导致一些大学生有钱不还,使多笔贷款难以收回。这样,助学贷款就陷入了一个多输困境:银行收不回贷款;大学生面临不诚信,缺乏感恩之心等道德性谴责;而高校也不得不采取“扣押”这样一种“不厚道”的手段。在这个困境中,高校、银行和欠贷大学生,都是输家。
制度和规则的形成,是权益各方进行商讨、博弈和妥协的过程。这个过程越充分越细致,制度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笔者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急需制度转型。国家助学贷款制度不能再仅仅依靠行政权力强制推行,而应该由政府、高校、银行和学生各方经过商讨,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责,从而使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这个“政治正确”的公共产品,由多输走向共赢。(石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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