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须提取4%―6%事业收入资助贫困生-大学生勤工助学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
本报北京7月2日电(黄娴、董洪亮)“高考工作已经结束,录取工作陆续开始,国家和高校将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保证家庭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据了解,为了消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今年,每一个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大学新生会同时收到高校寄送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介绍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小册子。学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带到学校,就可以通过学校专门设立的“绿色通道”报到入学,在进入学校后申请享受各种资助政策。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我国高校学生人数的20%,其中特别困难的学生占8%到10%。我国高校学费标准平均为4000元至4500元。有些热门专业由于回报率很高,学费标准超过万元。这给部分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尤其是给广大来自农村、边远地区以及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造成了沉重负担。为此,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大力增加投入,将于今年秋季开学实施新的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崔邦焱表示,新的高校奖助学金制度可以基本满足在校贫困学生的需求。
崔邦焱说,按照新的制度设计,约有340万名学生可以获得每生每年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解决学生的基本生活问题。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可以获得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或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还可以申请每年最高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
本报北京7月2日电(董洪亮、黄娴)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各高校要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提取的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高校收取的费用不只是学费,还有一些事业性的收入。这些收入除了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以外,也应当拿出一小部分来开展助学。4%―6%的比例是经过反复测算得出来的,是硬性规定,必须拿出来。
本报北京7月2日电(黄娴、董洪亮)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校内临时岗位每小时酬金不低于8元人民币;学生勤工助学的时间每月不超过40个工时,这是教育部、财政部今天公布的《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的。
校内固定岗位酬金按月计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和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教育部、财政部希望高校进一步加强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同时通过提供更多的校内校外的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服务,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还规定,大学生要避免参加有毒、有害、高空作业等有危险的勤工助学活动,以保证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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