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晓明)昨天,西城法院判决3名毕业大学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分别约1万元。但宣判后,发放贷款的北京银行代理人称:“没法找到这3个人。”
昨天西城法院宣判时,3名从北京建工学院毕业的大学生都没有到庭,这3人都是因家庭困难,从2001年贷款6000到7000元不等。
法官告诉记者,如果3人按时还款就可享受财政贴息,从而避免支付利息。即使借款期满,他们如果能及时与银行协商,也能避免高额罚息。现在的情况,每人要多交纳近2000元。
北京银行代理人称,很多学生家里困难,毕业后工作也不好找,所以还款有困难。但他也表示,当年根据国家政策发放贷款,没有担保,现在执行不回来就成了银行损失。他说:“以后贷款,手续审查会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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