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4日上午,山西黑砖窑案在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衡庭汉、王兵兵、赵延兵、衡明阳、刘东升5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罪。其中,王兵兵是洪洞县曹生村三条沟砖窑窑主,衡庭汉是砖窑的包工头,赵延兵、衡明阳和刘东升3人则是砖窑的看守。
根据起诉书描述,河南籍包工头衡庭汉和洪洞县曹生村三条沟砖窑窑主王兵兵“联手”始于2006年。当年2月,他们两人达成承包协议,并由前者负责砖窑的用工和生产。
根据有关部门之前公布的情况,衡庭汉及其同伙先后从西安、郑州等地拐骗、胁迫32名农民工充当砖窑“奴工”。这些人年龄从14岁至58岁不等,分别来自全国12个省份,其中7人还属智障残疾人。
案发前,衡庭汉指使其子衡明阳等人担任看守,看管、强迫这些“奴工”每天工作十余个小时,多名工人在生产过程中被烧伤,身心受到不同程度的虐待。其中,来自甘肃的农民工“刘宝”因智力残疾、干活较慢,被看守以铁锹击中头部致死,其尸体被掩埋在砖窑后面的荒山中。
据悉,其余31名“奴工”被解救后,其中7人自行逃散,剩余24人也很快被遣散。这一处理方式导致开庭前夕仍有部分受害人未能与司法机关取得联系。受害人申海军的律师刘建庄告诉记者,案卷材料中缺少部分受害人的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他担心这些受害人有可能丧失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获得赔偿的机会。
据了解,刘建庄的当事人申海军在砖窑工作期间被看守打断左腿,法医鉴定属于轻伤。此次申海军提出1.7万元的“前期赔偿”,其中包括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后续赔偿将在伤残鉴定之后另行提出。”刘建庄说。此外,一名河南籍19岁少年张文龙提出了总额约为50万元的赔偿。今年3月初,他在郑州火车站被人贩子用迷药设局沦为“奴工”。4月26日,他在砖窑出砖过程中被尚未冷却的红砖严重烫伤。由于张文龙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尚未恢复,张的父亲代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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