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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校招生严禁委托中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6月01日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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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郭少峰)高考考试和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到来之际,为保障高考健康有序进行,教育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对高校招生行为划出三条纪律“红线”:严禁高校委托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高校直接或变相收取与录取挂钩的费用,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

  教育部官方网站昨天发布了《关于做好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说,要坚决把住高考报名、招生考试、考生录取及新生入学四个关口,对其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

  教育部表示,严禁高校违规在国家招生体制之外录取学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招生案件,严格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对与招生录取挂钩乱收费的高等学校,要先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停职检查,再进行组织处理,对参与非法招生中介活动的工作人员,有关部门和高校必须依法依纪作出严肃处理,对本地区或本校发生的重大违规招生案件,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示;要加强对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招生和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防范“体制外”招生干扰和危害正常招生及办学秩序。

  教育部要求,各级教育监察部门要特别加强对招生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重点岗位人员、特殊类型招生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监督不力或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的,除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外,还要追究有关监察部门的责任。

稿源: 新京报  编辑: 胡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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