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26日,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去年的一起公交命案两被告王强判处无期徒刑、孙立成有期徒刑13年。
22岁的王强和25岁的孙立成去年10月26日,在昌平区崔村镇的一辆公交车上,乘客周进前抽烟被售票员制止,周并不理会。坐在周进前身后座位上的孙立成厉声指责周进前。一同乘车的周先念随即将周进前的烟掐掉,周进前感觉被欺负,就与孙立成在车上发生争执,扭打中周进前打了孙立成一记耳光。
途中下车后,孙立成向朋友王强讲述了车上的遭遇。王强听后带着孙立成驱车追赶公交车,在香堂村商业街附近,孙、王二人将周进前和周先念二人拉下车殴打报复。打斗中,王强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刺扎周进前的左前胸、右前臂、右大腿等部位数刀,后又持尖刀猛刺周先念的腿部数刀,周先念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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