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暂住证剥夺房屋所有权
安居才能乐业,外地人为北京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包括与本地人一样纳税,但他们在北京安家购房时却受到户口问题的困扰。虽然现在外地人可以凭身份证、暂住证购买商品房,不必再交纳千分之三的办理费,但购买经济适用房却是政策所不准许的。
由于经济适用房被减免了多项税费并对开发利润实行严格控制,因此价格相对较低,北京市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只能面向具有北京市户口的低收入人群出售。然而,外地人还是能通过不同途径来购买经济适用房,很多人出钱,以一个自己信得过的、有北京户口的人名购买经济适用房,双方签订协议明确该房的所有人为这个外地人。
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筑工程专业委员会律师秦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很多外地人是通过朋友、亲戚买的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写的是北京户口持有者的名字,这样有可能带来一些产权之争。他认为外地人不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是一种地域歧视,外地人在北京工作,创造财富,交纳税费,与本地人承担了同样的义务,为何享受不到同样的权利?
他说,在自己的房子里“暂住”的情况非常普遍,也很荒谬。从法律上来讲,所谓的暂住就意味着是房主的居住权随时会被剥夺,这样公民虽然拥有房屋的产权,但他们的居住权和财产权仍然是不确定的,也就是说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被暂住证给剥夺了。
有恒产却难有恒心
在报社工作的乔先生用朋友的户口在北京昌平区天通苑买了经济适用房。他告诉记者,与这个朋友虽为挚交,他还是不得不慎重行事。因为他身边有这样的例子:他的一个朋友用别人的身份证买了一套房子,开始相安无事,后来被借身份证的那个人同妻子离了婚,妻子有权分享一半的房产,麻烦事由此而来。碰到讲道理的事情还能协商公平解决,碰到不讲道理的或者双方反目成仇,没有北京户口的人只能自认倒霉。
现在,乔先生的房子仍然挂着朋友的名字,乔先生开玩笑地说,现在不能和朋友闹别扭,不然他一生气,房子就成他的了。乔先生的愿望就是赶快过户,使房子真正属于自己。
在某家杂志社工作的周先生是重庆人,夫人是山东的,有个4岁的女儿。周先生在北京买的是商品房,但是有了房子并不意味着有了北京人的感觉,因为户口问题仍然解决不了。
“我们现在是在自己家里暂住的外地人。”周先生说。“在北京,老婆、孩子、房子都有了,也算是一个幸福的家。但是没有北京户口,心里总是不踏实。我们还是在北京漂着!”无奈之中周先生表示,“北京这地方很怪,其他地方买房能不给解决户口吗?我买了房子,有了恒产,我也有恒心在北京待下去,每月交的个人所得税也超过普通的北京市民,为什么不能给我户口呢? ”
为了户口,周先生想了很多办法,现在把希望寄托在办理《工作居住证》上,“虽然我的条件符合办理这个证,但是还是很难,单位也没有开始办。不管怎么样,我要去试试,孩子上学问题迫在眉睫了。”夫妻俩把孩子送到小区的私立幼儿园上学,一个月要付一千多元,而在公立幼儿园,一个月也就几百元,但由于没有北京户口,公办幼儿园不接收。
工作居住证功能是否落实
同为外地人的陈先生在北京崇文区广渠门有一套自己高价买的商品房,但是户口问题仍然给他带来了不便。
陈先生1993年来到北京,辛苦干了六、七年后,事业稳定下来,2000年,在亚运村工作的他,以当时的财力,看中了天通苑的一套经济适用房,陈先生先用朋友的北京户口买了它,在购房后20天就办了过户手续,因为是借用朋友的户口,按揭购房比较麻烦,陈先生一次性付清了房款。
2003年,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政策出台后,陈先生的单位在第一批办理的单位之列,给他办了工作居住证。按照政策,拥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居民可以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虽然有了被称为北京绿卡的工作居住证,但接下来的情况并不像陈先生想象得那样简单。
2004年,陈先生准备把经济适用房买掉,再购买一套商品房。但当他拿着工作居住证来到售楼处时,工作人员表示没有听说过这种证件。“那个售楼工作人员说,‘你给我这个没用,你有暂住证吗?把那个带过来。’我当时反复跟他解释这个证件比暂住证还有用,后来那个人说去问问这个证能不能买房。”陈先生对记者说,一些政府部门的负责人也不知道有工作居住证这回事,反而要我来解释。
工作居住证的效力同样在买车时打了折。陈先生在贷款买车时,销售商在贷款条件上不认同工作居住证的效力,他贷款买车的愿望被搁浅了。
据了解,像陈先生一样拥有工作居住证的人都很关心它的功能是否能落到实处。陈先生对记者说??“有了工作居住证,还是给我们带来了很大方便,但是,工作居住证应该实现当初出台政策时承诺的功能,要让更多的办事人员了解它,我们才能更方便。办理工作居住证时说是三年后转成北京市户口,我们是第一批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到现在快三年了,怎么还没有一点儿要转办户口的迹象?当时居住证出台的时候媒体还都报道了一下,但现在悄无声息了,一个政策要贯彻下去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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