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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购房又无亲属投靠的毕业生结婚时遇到难题
委员呼吁完善毕业生户籍管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07年05月16日 08:48

  东南商报讯(记者诸新民叶飞)为广揽各路人才,我市自1999年起实施“无门槛引才政策”:中专以上学历者只要找到工作都可以落户;对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采取“先落户,后就业”的优惠政策。这为打破政策壁垒和制度障碍,促进全市人才总量快速增长和自由流动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根据有关规定:已在各人才服务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办理结婚手续的户口必须迁出。这使许多无力购房又无亲属投靠的毕业生遇到难题。

  “对这部分毕业生,如果在户籍管理上不能取得有效突破,将严重影响宁波整体人才环境的建设。”市政协委员、科技创业中心副主任童文俊说,我市对大中专毕业生采取由人才服务中心挂靠人事档案和户籍的优惠政策,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全市人才总量从2001年的32.5万人增加到2005年的48.5万人,年均增长9.94%。其中通过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挂靠人事档案和户籍的毕业生占了很大比重。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毕业生都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可是根据有关政策,已在各人才服务中心落户的毕业生,办理结婚手续的户口必须迁出。因此,如果他们无力购置房产或找不到挂靠的地方,则结婚生子将成为他们无法解决的困难。而对于人才服务中心来说,他们只管户籍难管计生,让落户者结婚后把户口迁走也属迫不得已。

  我市“十一五”人才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平均每年将引进各类人才4万人以上,年增长率10%以上。因此,这类群体的户籍问题将更趋普遍性。 “如果在户籍管理上不能取得有效突破,将严重影响宁波整体人才环境的建设。”为此,童文俊委员建议,我市应尽快完善大中专毕业生户籍管理政策,如开设“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户籍网上管理系统”,以便于掌握此类流动人口的工作和住所变动,有效进行人事、户籍、计生、社保等管理。

稿源: 东南商报   编辑: 赖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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