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弓
宁波市政协委员潘昶旭在本次政协会议上建议, “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出资为公众购买公交服务,让市民,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以较为低廉的价格享受出行便利。” (见5月11日《宁波日报》)
笔者与潘委员从未谋面,更没有就此事与他做过交谈。但从建议的内容可以看出,他有一个预设的前提,即公共交通是公益性事业。因为只有公益性的事业,才可以由政府埋单。
由于人民生活水平的快速提高,这些年私家车数量激增。这不仅给城市交通带来了空前压力,也给人们的工作生活造成诸多不便。解决这个问题,办法无非三种。一是限制私家车发展,就像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在做的那样。二是对公共交通进行市场化改革,让它们自由竞争,就像有些城市以前曾经做过的那样。第三种办法,就是让公共交通回归公益性,由政府主导发展公共交通,就像有些城市最近在做的那样。
单从理论上说,三种办法似乎都有一些道理,但若从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出发来论证,三种办法并非种种可行。
在我国现在的发展阶段上,限制私家车不是时候。因为富起来的人们有需要,而且它能推动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工业是一个连带性非常强的行业,这几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汽车行业功不可没。
对公交行业实行市场化改革,不少地方曾经试过,但是近来又渐渐回到原点了。最有影响的是北京市。从1998年起,北京对公共交通实行市场化改革,公交企业不再吃财政饭,政府扔掉了“包袱”。然而,更沉重的“包袱”却上了身。由于补贴减少,基础设施投入不足,加入企业的逐利本能,在线路、网点设置上挑肥拣瘦,导致线网格局不合理,弊端日益显现,市民和外来人员很有意见。今年,北京市明确了公交的社会公益性质,财政对公交的支持明显加大,同时票价大幅度降低,群众的满意度迅速上升。浙江的兰溪市,六年前将公交公司以1400万元出卖给个人,今年又以1800万元收归国有。因为实践使兰溪市政府认识到,公共交通“还是由政府主办更好”。全国类似的例子不少。其实不仅是公共交通,凡公益性事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的,最终一定会回归本性。
相比而言,让公共交通回归公益性,是一个好办法。所谓公益事业,就是涉及公共利益的事业,是为公众利益服务的事业。公益事业在运营过程中,如果发生非经营性亏损,那就由政府补偿;若有盈利,则降低公共产品的价格,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把公交定位于公益性事业,公交企业的经营活动,就得围绕着如何提高服务质量,让公众满意,而不是如何赚钱;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就是如何让城市交通顺畅,市民出行方便,而不是如何丢掉“包袱”。市民从公益事业中得到实惠,就会考虑如何多创造财富,多向国家纳税。如此各尽其责,各享其利,良性循环,不仅交通能够顺畅,人们的心情也会舒畅。大概是出于这样的考虑,3月份颁发的浙江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若干意见》,对公共交通做出了明确定位: “城市公共交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公益事业。”
其实,即使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国家,也没有让公共交通市场化。据了解,美国公交票价全国统一1美元,它的成本是3美元,亏损的2美元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欧洲对公交的负担,大体上市民与政府各承担一半;俄罗斯老百姓只负担5%,其余95%由政府出钱。
为公共交通埋单,大多数城市的财力是能够承受的。以宁波市公交总公司为例。该公司年运送旅客3.9亿人次,占全市公交市场份额约85%,从2001年到去年止,公司累计亏损3.09亿元。平均每年亏损0.5亿元。假定这些亏损都是因承担公益性服务和指令性任务所造成,需由政府给予补偿,也不是一个大数目,别说经济发达城市,就是中西部地区也不会有多大困难。
现在不少城市的公共交通问题多多,老百姓不高兴,公交企业有委屈,政府部门苦无良策。我想,这里的关键是定位问题。定位不正确,办法就不可能对头,定位正确了,办法有的是。
|